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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惠相互启动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

2024-03-08 17:02 咸宁新闻网

近日,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金办便函〔2024〕189号)文件精神,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简称“众惠相互”),启动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据了解,众惠相互“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将持续至3月底,活动以“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策划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持续强化活动推动力度,加强消费者参与性,提高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相关人员介绍,活动从五方面具体开展:

一是组织“金融高管讲消保”活动。组织高管开设消保公开课,带头抓消保、讲消保,让消保理念入脑入心,将消保嵌入经营全流程,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形成从业人员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金融消保教育宣传氛围。

二是组织“我来当客服”活动,组织各条线员工进入服务一线,接听客户电话,了解用户诉求,及时解决用户反馈的问题;延长消保电话服务时间,组织专人专班负责问题解决,严格落实消保服务要求,保证服务时效,及时满足会员需求。

三是开通客诉多元化解渠道。开通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多维度客服渠道,快速解决会员诉求。同时,加强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宣传普及,提升消费者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充分宣传“代理退保”、“征信修复”等非法职业代理的特征、危害、法律后果,提示消费者抵制“不当得利”“消除负债”等有货,理性表达诉求、妥善解决纠纷。

四是组织“保险五进入”活动。通过金融宣教基地,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圈”五进入活动,积极联络学校和社区等,利用宣传资料,开展针对学生、老年人、新市民等金融知识较薄弱人群的知识普及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普及金融保险知识,帮助各群体加大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同时对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宣传和提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群体理性消费和金融安全意识,进一步帮助公众提升金融素养。

五是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组织各类教育宣传活动,加大对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的普及力度;落实并宣传监管机构及本社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普及金融、养老金融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服务政策,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和服务,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识别防范保险销售误导、网络平台诱导借贷、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

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众惠相互表示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关注会员风险痛点和保障需求,加大普及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安全意识,为消费者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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