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凭证试点常态化,合思助力企业全链路“无需报销–入账–归档”
近日,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试点成果、实现深化试点目标,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在2024年继续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应在2024年6月前实现试点电子凭证的常态化处理和运行,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自愿参与试点工作。
在政策指引下,合思自主研发的全链路“无需报销-入账-归档”解决方案,助力客户企业实现无纸化管理,实现业财融合、降本增效。其中,合思档案这一领先的单套制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平台,为试点单位带来会计档案“采制管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让企业实现“更省事”的财务档案单套制管理。
01
鼓励“能试尽试”,开具端、接收端均应提速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总体安排:
•试点目标、试点电子凭证种类和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单位范围与《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3〕20号)、 《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民航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扩大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开具端单位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4〕1号)等保持一致。
•鼓励未纳入试点单位范围、具备条件的单位在备案后自愿参与深化试点工作。有关中央企业、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和金融机 构向财政部会计司书面申请备案,地方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 地财政厅(局)书面申请备案,各地方财政厅(局)将备案结果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
• 试点单位应当在2024年6月前实现试点电子凭证的常态化处理和运行,配合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完成数据标准验证工作。
此外,通知从开具端、接收端等方面,提出进一步的工作要求:
• 开具端: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子对账单的开具端试点单位应当加快完成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生产上线,同时,加快企业网银、银企直联以及与其他试点电子凭证开具分发平台对接渠道的系统改造和生产上线,在深化试点期间实现多渠道、常态化开具(交付)符合标准的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加快研究和改进签约授权流程、机制,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满足接收端单位常态化获取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的需求。
• 接收端:尚未完成技术改造、已完成改造尚未实现常态化运行的接收端试点单位,应当加快工作步伐,确保按期实现常态化运行,完成数据标准验证工作。已经实现常态化运行的接收端试点单位,应当继续按照标准 对试点电子凭证进行全流程常态化处理和运行,做到“应处理尽处理”。鼓励推动所有具备条件的下属单位“能试尽试”;鼓励接收端试点单位探索符合标准的会计数据应用场景,探索形成可扩展、可聚合、可比对的会计数据要素,服务价值创造。具备条件、确有需求的接收端试点单位可以将电子凭证的一 个或多个处理环节委托给有关平台进行集约化、批量化处理,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探索优化电子凭证服务处理模式。
02
验收通过率100%,电子凭证实现常态化运行和处理
在合思全链路“无需报销-入账-归档”解决方案中,“归档”是企业财务数字化转型的最后一公里。合思档案5年来,联合173家客户共创,历经166次产品迭代、千亿级数据压测,通过6大解决方案、4大功能模块和50+功能组件,帮助企业实现电子会计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探索电子凭证服务处理模式方面,合思档案成为行业内首家推出独立开发电子凭证管理模块——“电子凭证中心”。通过“电子凭证中心”,合思档案真正实现了电子凭证数据在线获取、统一存储、集中管理、实时跟踪,全面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无纸化建设进程。在实际业务处理流程中,通过“电子凭证中心”,企业可全面汇集外部的电子凭证数据,实现了会计数据多渠道获取、验签、解析、自动填报、入账、封装、归档的端到端全流程自动化。
截至目前,合思档案已助力20余家企业在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和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验收通过,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西、江苏、河南、浙江、湖南、四川等地。过去一年多来,合思档案通过“采制管用”全链路闭环的产品解决方案、因地制宜的实施方案和高效的团队协作,助力客户企业100%通过验收。
其中,作为合思档案标杆客户,海亮教育集团成功完成财政部制定的电子凭证试点线上验证工作,并通过试点改造。在绍兴市财政局会议上,海亮教育集团作为成功入选绍兴市第一批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分享了电子会计档案转型实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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