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立10个行政立法基地、55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在立法项目审查中,注重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建立了10个行政立法基地、55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广度和深度。”10月23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六场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素梅介绍了近年来省司法厅在用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省司法厅严格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科学立法方面,制定立法项目事前评估规则、征求意见规则和调研、论证、协调等工作规则,建立行政立法信息化平台,组建行政立法专家库,从制度上、技术上对行政立法工作进行规范。
民主立法方面,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计划编制前,广泛向省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在立法项目审查中,注重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建立了10个行政立法基地、55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依法立法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标准开展行政立法审查工作,把“不抵触、有特色、真管用”作为重要原则,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省司法厅立足实际,把握关键,推动出台了一批彰显山西特色、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聚焦创优营商环境,推动出台《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出台《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
聚焦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出台《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修正《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聚焦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出台《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山西省五台山世界文化景观保护条例》。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