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纪实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范纪安报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亘古奔流的黄河哺育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孕育出灿烂的中华文明,构筑出一条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生态屏障。黄河流域水资源仅占全国的2%,却服务着全国12%的人口,提供了全国1/3的主要农产品和八成以上的煤炭。与此同时,由于透支严重,黄河又是一条“体弱多病”之河。保护好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步入飞速发展的快车道。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郑州座谈会,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五周年之际,本报记者来到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流域局”),聆听“生态环境卫士”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一个个故事、一串串数字,深深地感悟到:“国之大者”,国家战略,正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千百年来,人们朝思暮想的“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目标正在成为现实。
顶层设计高屋建瓴
习近平总书记把脉定向、掌舵领航。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黄河流域各省区都要坚持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作为谋划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不利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事,坚决不能做”的明确要求。从三江之源到渤海之滨,总书记步履所至、心之所向,满是关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掌舵定向,极大地调动了中央各部门、流域9省区致力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向心力和同心圆。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力推进。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要健全区域流域海域环境管理体制,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强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黄河流域局应运而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流域上下不断深化对人与自然基本规律的认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壮大,积累了宝贵经验。
构建黄河保护治理的“四梁八柱”。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法规、政策机制和组织保障。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大力指导。国务院成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定期研究协调重大问题。生态环境部几任领导多次赴黄河流域指导工作,推动问题解决。《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继实施,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将黄河流域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连续3年拍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通过严格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倒逼流域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旅部等10部委纷纷出台专项规划政策措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N+X”规划政策体系逐步构建。
成绩显著有目共睹
流域统筹、地方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基本形成。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全流域系统治理工程。黄河流域局与省区携手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形成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合力,促进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共享监测信息,开展流域生态环境形势会商研判,找准流域性、区域性、趋势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切实推动规划实施和问题解决;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加快构建“流域统筹、地方落实、协同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强化全流域协同合作,是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黄河流域局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解决了西宁、包头、韩城等地市入黄支流水质波动问题,联合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发现并通报了伊洛河流域、沁河流域等一批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助力稳固黄河干流全线Ⅱ类水质和推动支流消劣任务提前完成。
黄河流域在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造成黄河流域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生态环境透支严重等突出问题。实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目标,依然任重道远、面临挑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流域环境质量迅速改善。黄河流域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全流域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497座,803个工业园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053座,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为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提供根本保证,Ⅰ~Ⅲ类优良水体断面占比由2011年的69.8%提升到2023年的91.0%,跻身优质水体行列,提前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2022年至2023年黄河干流连续两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支流劣Ⅴ类断面由2011年的36.4%到2023年实现清零。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优良天数比例由2015年的78.6%提升到2023年的80.6%,PM2.5浓度则由47.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2.9微克/立方米。
流域生态建设成效明显。黄河流域开展大面积退耕还林、植树造林、防沙治沙(毛乌素沙漠90%以上重新披上了绿装)等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水蚀和风蚀“双减少”。年均入黄泥沙从1960年前的15.92亿吨减少至2000年以来的2.42亿吨。黄河下游河床从过去不断淤积抬高,数千年来首次逆转为河床下切,创造了历史奇迹。
流域生态系统不断改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立,黄河流域积极推进三江源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2处,划定羌塘一三江源区、祁连山区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积极实施三江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恢复等重大工程,流域植被覆盖度由2000年的24%增至2019年的40%,植被“绿线”向西北移动约300公里。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一湖两海”等重点湖泊保护治理修复工程,底栖生物由38种增加至130多种;三江源地区藏羚羊、藏野驴、秦岭地区大熊猫和朱鹮等种群数量显著增加;三角洲自然保护区鸟类由1992年建区时的187种增加到2022年的373种。
生态流量监控从无到有。黄河流域逐步推动对水利水电工程下泄生态流量管控,河湖生态流量指标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用水管理实践逐步深入。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改变了过去过度取水、干支流频繁脱水断流的状况,主要支流生态基流得到一定恢复。干流连续25年未断流,有效缓解了下游水生态系统恶化的状况,入海水量呈逐步恢复态势。
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黄河流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5.8%,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水质状况由中度污染改善为优,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降低34.7%、84.6%,碳排放和能耗强度分别降低约43.2%、44%。转变了过去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格局。
能源革命加速绿色转型。党的十八大以来,黄河流域万元GDP能耗由1.01吨标准煤下降到0.57吨标准煤,降幅约44%。其中,煤炭消费比重由78.4%下降至69.5%,降幅约8.9%;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由6.3%提高至17.0%,增幅约10.7%。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水电)发电装机规模突破4.85亿千瓦,占流域全部装机的49.4%,比2011年增长了约4.5倍;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近1万亿千瓦时,占流域发电总量的31.0%,比2011年增长了约2.8倍。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加快建设,首批1亿千瓦规模基地项目沿黄省区已开工,规模达5455万千瓦。
工业清洁改造步伐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4.4亿千瓦煤电机组装机实现超低排放,占比达88%。截至2022年底,9省区7492万吨钢铁产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36亿吨钢铁产能正抓紧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重点区域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
交通运输结构逐步调整。党的十八大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从弱到强。目前,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黄河流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500万辆,占全国1/4。流域铁路货运量由2011年的22.9亿吨增长至2022年的31.2亿吨,增幅约36.3%。铁路营业里程、公路通车里程、运输机场数量分别约占全国的36%、34%和32%。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以新能源绿色交通助力流域可持续发展。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和用水量下降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2023年黄河流域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1年下降约43.2%,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为中国成为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作出突出贡献。节水能力持续提升,2011年至2022年间,黄河流域人均综合用水量由334吨减少至319吨;万元GDP用水量由92吨减少至41.4吨,降幅达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7吨减少至10.9吨,降幅达59.6%,工业节水水平已由位居全国七大流域第2位提升至首位。
生态“小鸟”锲而不舍
人们常说,生态环境好不好,小鸟说了算。在生态环境保护战线上就有一大批“小鸟”——生态环境干部职工。他们胸怀“国之大者”,为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事业锲而不舍地工作着,无论烈日炎炎还是狂风暴雨。平凡和执着中,彰显着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不折不扣,彰显着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爱。这是一群平凡而伟大的人。
陕西省神木市,地处陕、晋、蒙三省交界,窟野河穿越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在这里与滔滔黄河汇合。
2024年5月29日午后时分,天空被雨幕覆盖,空气中弥漫着泥土与雨水混合的气息。黄河流域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黄河北干流联合监督执法榆林一组(以下简称“榆林一组”)组员张江看着窗外的雨说:“我们今天应该去污水处理厂看看。”他转身向同伴们提议道:“下雨,正是检验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的最好时候。”于是,一行人迅速驱车朝某县污水处理厂前进。
站在污水处理厂下游的窟野河大桥上,眼前的景象让榆林一组的所有成员瞬间皱起了眉头——河水水质浑浊,存在明显异样。“走,我们去下游看看。”榆林一组副组长王双成果断发出指令,带领团队继续向下游进发,同时利用无人机寻找线索。当发现污水溢流口的情况不容乐观时,他们当即决定进入厂区调查。依法出示生态环境执法证件后,榆林一组4人直奔污水处理厂的入河排污口和溢流口。果然,在溢流口前,存在污水通过溢流口直排入河的情况。
“张江,请厂里配合采集下溢流口和排污口样品。双成,请厂里配合准备在线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台账等相关资料。”榆林一组组长张建军布置了任务,组员开始分工调查。突然,查阅资料的张江注意到一个不寻常的时间点:“不对啊,5月25日3时25分污水处理厂断电,污水设施停运,为什么还能从应急池向污水进水口启用回水泵?而且溢流口发生污水外溢!”这一惊人的细节,终于揭开了污水处理厂在停电期间借溢流之机排放污水的真相。
通过对视频监控和回水泵运用记录的调查发现,污水处理厂在5月25日停电期间借溢流之机排放污水约1000立方米。后期监测结果显示,溢流口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分别为318mg/L、1.73mg/L、17.9mg/L,远超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傍晚6点左右,调查组启动现场检查(勘查)笔录程序,依法对神木市污水处理厂相关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问询。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的配合下,晚上10点半,调查组顺利完成了对污水处理厂相关人员的问询和笔录。
这场雨中的坚守,是对保障黄河干流Ⅱ类水质承诺的坚定践行,也是黄河流域局开展黄河生态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黄河流经黄土高原,于晋、陕、蒙三省交界处,自北往南深切出一条壮观而深长的峡谷,这便是著名的晋陕大峡谷。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就坐落在峡谷晋蒙交界的东南侧,见证着黄河的壮丽与黄土高原的沧桑。
偏关西沟村隐匿于偏关县的环抱之中,黄河北干流联合监督执法忻州、吕梁组组长师洋与张知墨正操控着无人机在这片土地上空寻找疑似问题线索。他们紧盯着屏幕上的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随着无人机的缓缓下降,镜头中的画面逐渐清晰,只见河道杂草密布,河水泛着不祥的黑色。为一探究竟,二人顶着骄阳烈日来到草丛遍布的河道,发现河道内黑臭水体遍布,同时还有大量蚊蝇滋生,执法队员随时可能陷入淤泥滩地中,无法选取合适的取样点位。此刻放弃取样就意味着前功尽弃。二人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绕过那些潜在的危险区域,找到了一处相对安全的取样点,最终获得了第一手资料,为后续的执法工作提供了宝贵依据。
在与河南、山西两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的沁河流域联合监督执法中,通过抽丝剥茧似的深挖问题,加上高科技手段的加持,一起违法倾倒污泥的案件得以顺利告破。
沁河发源于山西省沁源县,自北向南流经山西、河南两省5个地市,于河南省武陟县汇入黄河,是黄河小浪底至花园口区间主要汇入河流,也是黄河保护法明确的黄河重要支流之一。沁河入黄口武陟渠首断面距黄河干流花园口断面河道距离仅24.5公里,对守护花园口河段Ⅱ类水质成果有着直接影响。
长期以来,沁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区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时有发生。污水处理厂管理不规范是城市水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经过无害化处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曾多次通报涉及污泥处置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然而,在沁河流域联合监督执法过程中,河南三组监督执法人员仍发现了某县某污水处理厂污泥违法倾倒问题。
类似的工作瞬间不胜枚举。正是这群不辞辛劳飞舞在大河上下、流域上空的“生态环保小鸟”,一次次不畏艰难、深入一线的调查、执法,让黄河流域局对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情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从沿河排污口偷排问题到各类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每当相关线索被反馈至省区后,总有人问:“这么偏僻的点位,你们是怎么找到的?”答案其实很简单——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对自身工作的热爱与负责。
任重道远持续奋斗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情况,黄河流域局遵循生态环境部部署,始终坚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之大者”,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黄河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
持续探索环境治理保护的流域监管模式,流域与省区携手搭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形成全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合力,促进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持续巩固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成果,保持黄河干流Ⅱ类水质,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高度关注重点断面水质波动,与流域相关省区生态环境厅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共聚合力推动重点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黄河保护法施行,积极参与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加强黄河流域及西北诸河生态环境监管,针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黑臭水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监管。
黄河流域局局长范治晖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修复难度大、生态破坏易发多发、新旧动能转换和发展转型升级难度大等客观现实问题,黄河流域局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殷殷嘱托: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要谋划长远,又要干在当下,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让黄河造福人民。”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