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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指标改革案例——交房即发证

2024-07-02 15:26 中国发展网 李栋梁、范纪安

中国发展网讯 李栋梁 记者范纪安报道 “交房即发证”的主要内容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屋预售资格后,登记部门提前介入“交房即交证”服务事项,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施工过程中,积极对接,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在开发企业交房前期,联合住建、税务等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做好发证前期相关工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业主交房同时,登记部门向业主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2024年具备交房条件的开发企业及购房业主名单已经摸排调查清楚,涉及卢润御园、亚威金水湾、建业三期悦江山、中和嘉苑、锦融置业锦上府、锦荣府等六个项目近2700套房屋。上述项目我单位按照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一台账进行实时跟进,确保开发企业交房后顺利向业主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卢氏县2024年度第一个实现“交房即发证”的小区卢润.御园已于4月26日成功将不动产权证书交付于业主手中,涉及18栋楼741户房屋完成首次登记并同步完成转移登记80余户,该小区剩余业务不动产权证书正有序办理中。

一是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建设。依托河南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住建房屋交易、税务税收征管延伸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达到楼盘表统一、数据同源,支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不动产首次登记纳入系统进行申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代码与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关联关系实现与不动产登记平台无缝衔接,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审批、竣工备案、测绘、交易、登记成果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一网通办”。

二是积极与住建部门沟通优化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制定“交房即交证”标准化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将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职责,明确交房时间、条件和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权属清晰无争议且已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

三是严格实行联合验收。落实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规定和要求,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将人防工程要求纳入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纠偏。推行以工程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供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完成竣工验收、未办理登记的房屋不得直接交付使用。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与应用。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集成,实现司法判决、户口本信息、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预售备案、房屋测绘成果报告、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土地房屋资产调拨、医学证明等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互通共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划许可、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等与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推进用地全程一体化管理,实现“批、供、用、登”全流程信息共享。加大电子证照在查询、共享和业务联办中的应用。确保“交房即发证”工作走深走实。

五是加快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竣工等验收合格并取得备案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实行交房与转移登记联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交房条件时,采取现场交房交证方式的,提前将集中办理交房安排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组织好现场发证;采取购房人集中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批次提前申请登记办证的,由企业统一代领,送证上门。登记机构可以现场依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或购房人通过网办平台线上申请办理,发放不动产权电子证照,也可以委托邮寄纸质证书。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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