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让低值可回收物“变废为宝” 每年经济价值超1.35亿元
摘要: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政府统筹部署支持-企业专业化运作-居民积极参与”的覆盖前、中、后端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模式。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白雪报道
一次性餐盒、一次性塑料杯、泡沫塑料、废旧纺织品、废玻璃等这些常见的固体废物,在生活垃圾分类中很容易被当成其他垃圾焚烧处置。事实上,这些低值可回收物也是宝贵的资源。
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和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的《厦门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模式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政府统筹部署支持-企业专业化运作-居民积极参与”的覆盖前、中、后端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模式。按照厦门市一天产生5000吨其他垃圾、平均20%低值可回收物占比计算,每天约有1000吨低值可回收物产生,每年约36.5万吨。在资源化利用基地,这些分类分选出的可回收物最终会生产成再生塑料、再生纸浆等资源化产品,经济价值超过1.35亿元。
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处置方式碳减排效果明显
在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之前,厦门市绝大部分低值可回收物均采取焚烧处置的方式处理。到底什么是低值可回收物?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循环经济研究室主任张德元告诉本报记者:“低值可回收物是指从物体本身来看具有可回收性,但对其回收利用需要付出较高成本,从而导致经济性较差,单纯依靠市场力量难以进行有效回收的各类废弃物。”
张德元坦言:“由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效益较差,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普遍较低,这也成为‘小散乱污’的集中‘爆发点’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一大‘短板’。”
正如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之前的厦门一样,我国当前大量低值可回收物混入城市其他生活垃圾被统一送往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造成了大量可再生资源的浪费。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率平均达到75%,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2021年,全国城市及县城垃圾清运量达3.17亿吨。据测算,在这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占比达到40%~50%。按平均45%的比例计算,这3亿余吨生活垃圾包含了约1.4亿吨低值可回收物。在张德元看来:“如果对这1.4亿吨低值可回收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将极大地提高我国再生资源的平均回收利用水平。”
另外根据测算,与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发电处置相比,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处置方式的碳减排效果也十分明显。《报告》显示,回收1吨废塑料将减少1.5~2.2吨碳排放,相当于700~750升无铅汽油或柴油燃烧碳排放量。当前,我国各类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偏低,其中废旧纺织品、废玻璃(不含平板玻璃及制品废玻璃)、废塑料回收利用率分别约为20%、30%和30%,提高其材料化回收利用率可有效降低处置利用过程中的碳排放量。
厦门构建覆盖前中后端一体化运行体系
低值可回收物来源于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覆盖品种多、物理形态多样、化学性能各异。如何构建一个上下游有效链接、垃圾分类、运输与资源化利用有效协同的运行体系,就成为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关键。厦门市正是抓住了这个关键,开展全链条治理和优化,构建起覆盖前、中、后端的一体化运行体系,保证了体系的顺畅运行。
“在前端,引导居民做好分类投放;在中端,环卫企业开展分类运输,在末端,由专业企业进行集中分选利用。”张德元告诉本报记者:“这些被集中分选后的低值可回收物可以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再生纸浆等再生原料,也可以生产无纺布袋、塑料用具、椅子等再生制品,废旧玻璃陶瓷等被加工成建筑材料,废旧织物经处理后捐赠或破碎再生利用。”
为充分调动各环节相关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厦门市在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收运、分选、再生处置等各环节均建设了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包括源头监督机制、用地及补贴政策等。
如在分类环节采取“日常监督+广泛动员”的模式,厦门市将低值可回收物源头分类投放纳入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进行系统推进。同时建立了常态化监督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前者是利用政府和企业的力量对居民分类投放行为进行强力约束,后者是通过组织居民参观分选中心、对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来引导居民分类意识的提高。
又如在分选利用环节采用“用地保障+运行补贴”模式,厦门市政府出台用地支持政策,将分选中心纳入城市环卫设施用地规划,同时给予不高于焚烧处理费的处置补贴以支持项目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模式是“政府+企业+居民”通力合作的模式,政府、企业、居民均积极参与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中。张德元告诉本报记者:“具体说来就是在宏观推动上,政府制定低值可回收物目录,与企业协同开展居民宣教活动;在具体运行上,环卫企业与回收企业合作承担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运输和分选加工。”
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厦门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报告》显示,目前,厦门市每天产生约1000吨低值可回收物,每年约36.5万吨,拟扩建的集中分选中心的低值可回收物年处理量为20万吨,项目达产后年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将达到15万吨。在资源化利用基地,这些分类分选出的可回收物最终会生产成再生塑料、再生纸浆等资源化产品,经济价值超过1.35亿元。
《报告》显示,将低值可回收物加工利用成再生材料,可代替原生资源;同时,相较于利用原生资源,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塑料为例,1吨混合废塑料(碳含量约85%,杂质约12%)直接焚烧的碳排放约2.74吨,而生产1吨塑料会带来约2.3吨的碳排放。如果废塑料得以回收利用,总体将减少约2.9吨的碳排放,按照15万吨/年的回收利用量计算,厦门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仅废塑料部分每年就可以减少约43.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紧密结合
厦门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紧密结合。张德元介绍,“有为政府”主要是政府开展顶层设计,发布低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推进“两网融合”,出台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补贴办法;完善规划用地、投资建设等各项支持政策,确保体系有效运转。“有效市场”是指国企、民企共同发力,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建设高效运行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实现低值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
尽管厦门市低值可回收物运营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需在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升。对此,《报告》建议:一是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环节的宣传教育,在商场、高校、机关单位等集中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提高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准确率;二是研究进一步扩大低值可回收物品种覆盖范围,如考虑将大件垃圾等纳入低值可回收物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强资源化利用技术创新,开展混杂低值废塑料化学循环等先进技术研发,开发智能化机器分选等先进技术和产业化应用;四是继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与低值可回收物收运体系的有效衔接,将资源化利用作为优先政策选项,把焚烧作为兜底保障措施,加快构建完善的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报告》认为,厦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模式适合在具有较好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较完善的末端利用设施承接的大多数发达地区城市进行推广。张德元说,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类:一是政府部门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充分肯定和支持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能够意识到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相比生活垃圾焚烧具有更好的经济、资源和环境效益;二是政府部门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并且城市已有一定的垃圾分类基础,能够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四分类;有一定的宣教基础和设施投入,居民有较好的分类意识,同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分选中心和厨余处置设施,可以实现低值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同步督导分类,促进其他垃圾的减量;三是具备建设集中的区域低值可回收物分选中心的条件,能够确保分类收集运输的低值可回收物得到有效处置;四是周边具备承接处理低值可回收物的企业,具备整合与打通再生资源产业链的能力,能够对分选的可再生资源进行资源化加工和循环利用。
责任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