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摘要:9月2日,河北省制定出台《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中国发展网讯 谷伟光记者成静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实化、细化政策措施,持续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结合河北省实际,9月2日,制定出台《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23〕113号)。
围绕民间投资“往哪投”“能够投”“愿意投”等亟需解决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五个部分二十九条举措。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方面,通过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绿色低碳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等九个领域项目建设,以及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和空间;在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方面,通过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间投资创新驱动发展,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内生发展动力;在完善民间投资保障机制方面,通过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加大民间投资要素保障,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引导,落实降低成本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大力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方面,通过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深入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定期发布投资项目清单,引导民间投资合理决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进一步构建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营商环境;在强化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方面,通过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目标,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下一步,河北省各地各部门将切实把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民间投资系列配套措施,及时向社会推介吸引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建立健全民间投资工作协调调度评估机制,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