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12条措施”力促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聂金秀、鲁利韦、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汕头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提出了12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汕头市住建部门积极牵头金融等相关部门,打好政策“组合拳”,力促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8月份,汕头市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7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具体措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全市释放预售资金监管风险金近50亿,批准使用现金保函置换监管资金1.9亿元,引导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一系列措施自8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进一步支持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汕头市进一步引导银行机构降低房贷利率,今年7月1日起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切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购房者合理融资需求。
敏捷地产粤东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新措施出台后,能继续享受到优惠政策,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去年7项支持措施出台以来,公司按规定申请提取了多笔风险金,极大地满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样在汕头市住建局的指导帮助下,中海地产汕头公司则通过使用现金保函,从预售款监管账户中置换出部分资金,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措施出台,进一步放宽了现金保函的使用条件,接下来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能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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