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袁州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民生保障工作
摘要:建立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中国发展网讯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基本权益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以来,宜春市袁州区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为袁州区冲刺全国县区经济百强目标贡献民政力量。
持续发力,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十年来,袁州区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7.46亿元,仅2022年已发放1.8亿元,较2013年1.28亿,增长64%。截止2022年10月底,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7191人。城镇低保标准由2013年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5元,年均增长10.6%;月人均补差水平由240元提高到530元,年均增长12.1%。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年均增长20%;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25元提高到400元,年均增长22%。全区共有城乡特困人员4298人。2013年,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45元、220元。2022年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80元、780元(其中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月保障标准为1080元),城乡特困人员自理、半失能、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为每人每月80元、350元、1380元。城乡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助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285元、245元提高到575元、535元,分别年均增长10.2%、11.8%。机构养育孤儿和城乡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00元、1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散居孤儿保障标准落实保障经费。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80元。
科学谋划,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救助体系,构建了综合救助新格局,实现“单一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变。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大幅提高了救助精准度,建立了低收入人口监测系统,强化与医保、就业等部门对接,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整合救助服务热线、开展巡视探访主动排查,完善了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实现“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推动社会救助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健康管理、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差异化专业服务,实现“温饱救助”向“温暖救助”转变。
凝聚合力,兜底脱贫成绩突出
建立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面落实低保延退制度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给一定时间延退期,待其稳定脱贫后再按程序退出,目前共办理低保对象延退150人。将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26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全区共有1263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790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共占建档立卡人口的63.75%,圆满完成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任务。我们谨记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创新“九步工作法”,确保对象认定精准,截止2022年10月,已认定解困脱困对象1040户1703人。继续实施“八大帮扶”,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常态化综合救助格局,为城镇困难群众购买防贫责任保险,建立了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筑牢了返贫致贫防线。(张亚静)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