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三年倍增行动,真金白银促先进制造业提质
摘要:建立跟踪督查考核机制。区工业运行专班定期调度各责任单位受理和协调解决培育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情况,强化对培育企业主要经济运行指标的常规监测,进一步增强政策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王雪、记者殷晓旭报道 今年以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聚焦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不断“加码”,继出台《青岛西海岸新区加快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后,《青岛西海岸新区规上工业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印发。《方案》提出,自2022年至2024年支持企业开展三年“倍增计划”,加快推进西海岸新区先进制造业提质发展,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链拉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
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培育龙头企业
《方案》明确了培育目标。以新区“5+3”产业领域规上工业企业为重点,筛选60家左右产业链链主企业和成长属性好、创新能力高、占据一定行业地位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通过政府支持引导,推动企业实施“倍增计划”,自2022年至2024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力争纳入“倍增计划”企业的产值实现翻番,积极培育一批年产值突破300亿、100亿、50亿、30亿、10亿的制造业龙头企业。
《方案》明确提出培育条件。一是西海岸新区区域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集团)。二是企业年产值达到承诺增长的目标要求,三年工业产值平均复合增长率25%以上,每年工业产值增速不低于15%,且2024年产值不低于2亿元。三是企业市场占有率在全国乃至全球位居领先地位。推荐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已认定或培育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规上工业企业。企业在申报、培育“倍增计划”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出现违法犯罪、严重失信等行为的,不予受理申报或取消其培育资格。
明确八项支持政策,真金白银奖励扶持
《方案》明确8项支持政策,对于纳入“倍增计划”的企业,西海岸新区将按照《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给予奖励扶持。
——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山东省100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培育接续发展的企业梯队。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品牌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倍增计划”,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亿元、150亿元、80亿元、30亿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倍增发展。对列入新区“倍增计划”的企业,对上一年度产值在1亿元(含)到5亿元,3年内产值年均增幅不低于25%的企业,按照区内制造业产值口径增量的2‰予以奖励,给予最高200万元。对上一年度产值在5亿元(含)以上,3年内产值实现年均增幅不低于25%的企业,按照区内制造业产值口径增量的3‰予以奖励,给予最高500万元。
——培育竞争优势突出的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和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实施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生产装备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等信息化建设,按照不超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对青岛市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5G或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不超过青岛市奖励标准的50%给予配套支持。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对符合新区制造业发展规划的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6%给予支持。对上年度技改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且当年度增幅超过100%、50%、30%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奖励。
——强化技术源头创新。支持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突破性的源头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扶持。聚焦主导产业,围绕企业技术需求或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实行“揭榜挂帅”,对完成榜单任务、解决技术攻关难题、促成成果转化的项目,按照重点项目攻关和一般项目攻关分别给予最高400万元和100万元扶持。
——加强顶格协调服务。建立区级领导同志联系服务机制,全方位支持企业实施“倍增计划”,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倍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倍增企业提出的诉求可“一事一议”。
部门联动强化保障,培育目标动态评价
《方案》还明确了5大保障措施,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政策落实、跟踪督查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责任落实,并建立企业倍增动态评价机制和动态需求清单机制。
加强部门联动。区工信局牵头推进规上工业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实施,区发展改革局、财政、人社、商务、金融等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倍增企业培育工作。
建立企业倍增动态评价机制。区工信局牵头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倍增计划”培育,建立倍增企业培育库(2022年-2024年),按倍增培育企业产值规模分为A、B、C三类,实行年度考评,动态调整。对连续2年产值增速低于10%的或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的企业,退出“倍增计划”培育库。
建立企业动态需求清单机制。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倍增计划”培育企业动态需求清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解决企业提出的政策、土地、资本、人才等诉求;各功能区、镇街切实发挥属地管理职能,推动辖内培育企业加快发展。
建立跟踪督查考核机制。区工业运行专班定期调度各责任单位受理和协调解决培育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情况,强化对培育企业主要经济运行指标的常规监测,进一步增强政策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