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出台“助企纾困39条”,亿元补贴助力受困市场主体迅速恢复发展
摘要: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出了不少减免、缓缴等措施。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高建强 记者刘宝
4月28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简称《助企纾困“39条”》),包括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工业扶持措施、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文体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交通运输及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提高服务企业水平等7个方面。
记者留意到,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出了不少减免、缓缴等措施。
比如,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此外,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助企纾困“39条”》明确,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第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自然年度),跨年需重新申请。
从金融支持角度来看,珠海还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纾困解难,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度、短期限、多频次、快放款、轻担保的专项金融产品。
在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方面,对疫情期间获得新增融资担保支持的珠海市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融资担保费用5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当发生代偿时,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最高50%的政府风险分摊。
在工业扶持措施方面,珠海提出了包括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拓展中小微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扩大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支持供应链票据融资、实施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加快兑现涉企扶持资金等多个举措。
其中,珠海将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一项目贷款贴息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在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方面,珠海支持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扩大线上销售规模,对企业实际支出电商平台开店费用、运营费用、推广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同时,鼓励服务业行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各区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市、区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围绕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零售、餐饮等服务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带动形成消费热点。
在交通运输及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方面,对港澳航线货运码头企业按照2022年度1-2月外贸集装箱箱量6倍预测全年外贸箱量,并给予18元/标箱的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上限不超过150万元。
此外,2022年,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