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争创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区
摘要:方案明确,年度评议结果将作为区直各单位、各镇(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每年评议结果排名靠前的镇(场),有关部门将在财政资金、党费、相关项目安排和资金配套上优先给予支持。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洪展伟、鲁利韦、记者罗勉报道 日前,潮州市潮安区发布《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提出以“政治建设过硬、理论武装扎实、组织体系完善、干部人才有为、实干业绩突出、制度机制高效”为目标,通过三年持续努力,争创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区,全区50%的镇(场)和村(社区)达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的标准。
据了解,《方案》围绕政治、思想、组织、干部人才、实干精神、制度机制“六大引领”,形成潮安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区直部门任务清单、潮安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镇(场)创建任务清单和潮安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村(社区)创建任务清单,进一步深化“抓镇促村、整镇推进、整区提升”。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责任分工,对照区直部门任务清单明确的32项工作举措以及100个具体创建内容,逐项抓好落实,并同步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备查。在每年12月20日前,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全面梳理总结并逐项填写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并在每年1月上旬,接受市相关部门对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综合评议,得分情况结合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情况形成年度评议总分,最终确定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年度排名。
同时,潮安区各镇(场)要对标对表镇(场)创建任务清单提出的31项工作举措和84个具体创建内容狠抓落实,并同步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备查。并在每年12月底前,全面梳理总结示范创建实施情况,并逐项填写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每年区将对各镇(场)开展年度评议。创建期满,潮安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各镇(场)各年度排名和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初步确定各镇(场)排名,报区委同意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参评全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镇(场)。
方案明确,年度评议结果将作为区直各单位、各镇(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每年评议结果排名靠前的镇(场),有关部门将在财政资金、党费、相关项目安排和资金配套上优先给予支持。
对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同时,对考评情况较差、履职不力的区直单位、镇(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