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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争创“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

2022-03-31 17:11 中国发展网 李振远、记者尹明波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李振远、记者尹明波报道  日前,山东省平原县召开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会议。县委书记王玉东专门作出批示,县委常委、副县长于春君出席会议。

平原县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会议。摄影:李振远

王玉东指出,2022年,作为德州市推荐的2个县级城市之一,平原县被列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第三批)名单,“这是市委市政府、省级信用工作主管部门对我县信用工作的充分肯定”。近几年来,平原县发改局、县人民银行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统筹谋划、担当作为,推动近50个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在重大失信事件治理、信用信息归集、金融信贷指标、信用核查及“信易批”服务等方面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全县信用工作实绩持续领跑全市。

王玉东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借助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第三批)”的有利契机,走出一条以社会信用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平原之路,在全县形成“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幸福新平原贡献力量,打造“信用平原金字招牌”。

于春君要求,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是重要机遇,必须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迅速形成成果,抢得先机。首先,要认清发展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典型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要聚焦短板弱项,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提升。“此外,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实责任落实,打赢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工作攻坚战。”

平原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吉兵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平原县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第三批)工作实施方案》,人民银行平原县支行行长吕洪昌宣读了2021年度“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之星”“诚信使者”获奖名单并对获奖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会议同时举办创建指标专题培训,德州市发改委信用管理科科长李佳林对创建指标进行辅导,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一是重点突破金融信贷指标。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情况、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应用情况、政务大厅信用查询情况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情况的指标。三是持续推进“双公示”信息数据归集、信用承诺归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经验做法和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指标。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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