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前完成国家要求国企改革目标 形成本土特色改革成果
摘要:下一步,内蒙古国资国企系统将抢抓改革机遇,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在三年行动期间推出更多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国企改革标志性成果,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呼和浩特15日电 冯博 记者梁喜俊报道 2020年以来,内蒙古国有企业通过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11月末,内蒙古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涉及的80项具体改革任务,已完成56项,完成率为70%,提前完成国家要求年底前完成70%以上的工作目标。
“内蒙古国有企业在“量、质、效”三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正在形成一批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改革标志性成果。”在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国资委副主任王晓燕如是说。她指出,内蒙古科学有效的国企治理机制正在加速形成,全区已有340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了改制任务,完成率达96%。国有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今年1—10月,内蒙古监管企业已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35.8亿元。企业运营效率和发展活力有效提升,例如通过多渠道推介混改项目,蒙盐集团额吉淖尔制盐公司引入中盐8144万元战略投资,包钢降低物流成本1亿元以上。国资监管体制持续完善,自治区本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量占比超过99.7%。
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逐步深化,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棘手矛盾,在改革倒逼和市场利好的双重驱动下,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得到明显提升。今年1—10月,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和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857.2亿元,同比增长3.9%;实现利润总额78.7亿元,同比增盈81.5亿元;完成营业收入2267.3亿元,同比增长27.3%;上缴税费100.6亿元,同比增长26.4%,主要指标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下一步,内蒙古国资国企系统将抢抓改革机遇,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在三年行动期间推出更多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国企改革标志性成果,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