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标准加五项原则,山东道地药材评定很严格
摘要:张永清说,中医药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发展中医药已经成为国家战略。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陈建伟、记者高杨报道 12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院长、教授张永清现场介绍了按照五项原则、五项标准拟定山东道地药材名录的相关情况。
张永清说,中医药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发展中医药已经成为国家战略。中药作为中医治疗疾病的有力武器,中药的品种齐全、质量优良是保证中医临床治疗效果的物质基础。药材是所有中药产品的基本原料,药材生产是中药生产的第一个车间,药材质量决定着中药产品质量。
发展药材生产,首先要发展道地药材。前款所称道地中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
山东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中医药的发展,先后制定了《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山东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文件都提到了要优先发展、支持发展道地药材,但山东有哪些道地药材呢,此前一直未有官方数据。为此,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研究小组,查阅1800余种古代文献,对历史上山东产的药材进行了系统梳理,按照五项原则、五项标准拟定了道地药材名录,经专家会商、广泛征求业内意见最后确定下来,目前已经发布。
五项原则为:一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与临床应用相结合、助力全民健康;三是坚持与产业相结合、促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四是坚持传承“道地”精华、推动资源可持续利用;五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五项标准为:一是产于山东省区域内,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山东省中药材标准》收载品种;二是有一定种植、养殖、加工规模;三是有悠久的药用历史,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医药文献或地方史志中有记载;四是药材品质优良,得到国内中医药界公认并享有较高知名度;五是现今流通药材基原或加工工艺与文献记载一致。
在遴选原则与标准得到认同的前提下,拟定的山东省道地药材目录,既引经据典、有根有据,又符合山东中医药发展要求。该目录的公布,将会为推动山东道地药材生产发展,促进中药产业再上新台阶,发挥积极作用。
另外,还有一些药材目前按照上述标准,尚不能列入道地药材名录,未被认定为“山东省道地药材”,但是国内知名度较高,具有明显区域特色,属于山东省特有植物或动物的;或者有较大的野生资源蕴藏量或种植、养殖规模,经深度开发研制出新产品并实现销售,市场潜力较大,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有明显的产业示范带动作用的;或者在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虽无野生资源或属于濒危物种,但有5年以上种植、养殖历史,引种后生长发育良好、能产出合格药材,并且种植、养殖规模较大,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山东省特色药材”。以此来促进山东中药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