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聚焦“四个重点”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摘要:对73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47家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98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50家网络销售备案企业进行了检查。
中国发展网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聚焦“四个重点”,不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切实保障了全市群众用药安全。
以加强监管能力为重点,聚焦药品安全。一是与市卫健委协力做好疫苗追溯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已实现疫苗全程追踪。同时,督促指导全市经营重点品种的零售药店初步完成与第三方追溯平台对接,并完成上传相应药品的追溯数据。二是针对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疫苗、中药饮片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涉新冠疫苗单位保持了每月最少2次以上的检查频率,截至目前,全市总共出动执法人员4903人次,检查疾控机构270家次,检查新冠疫苗接种点1828家次,确保了疫苗质量,使全市人民能够放心接种。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药店管理。对全市1092家药店(不含丰城)全部录入新审批系统,重新编号并换发新证。开展执业药师在岗履职APP定点打卡工作,有效防止药师“挂证”行为。“四类药品”销售监测全面电子化,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铺开使用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四类销售监测小程序,方便及时上报异常病患情况,为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当好“前线哨兵”。
以加强专项整治为重点,聚焦化妆品安全。一是开展婴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认真摸清全市婴童化妆品备案企业、品种底数和婴童化妆品的备案质量、生产一致性等情况,组织开展了婴童化妆品备案自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婴童化妆品产品备案人4家,品种24个,检查婴童化妆品经营单位1300家次,有效净化了婴童化妆品市场。二是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检查。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现场核查,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以加强检查清理为重点,聚焦医疗器械安全。一是积极做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督检查工作。疫情以来,该局加强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所有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督查经营使用单位购进、运输、使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情况,及时排查消除因诊断试剂或医疗设备质量引起的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开展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清查、口罩质量提升、“清网”行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计生用品、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等专项检查。对73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47家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98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50家网络销售备案企业进行了检查。
以加强招商引资为重点,聚焦医药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宜春市医药大健康产业链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做好产业链日常工作和产业招商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产业调研、座谈、招商会共计34次,产销对接活动2次,招商总结会2次。全市已形成了涵盖中药材种植、加工、中药制造、化药制造、印刷包装、研发、检测、物流等完备一体的产业链条。(张亚静)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