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十四五”就业规划 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王林介绍说,“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28.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较低水平。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冯博 记者梁喜俊报道 为了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内蒙古编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就业工作发展蓝图,是未来五年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王林介绍说,“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28.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较低水平。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72.8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264.3万人次。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到279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4.1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6万人。
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八项重点任务。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现代产业就业容量,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水平,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稳定脱贫人口就业。激发“双创”带动就业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支持各类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完善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质量,增进劳动者获得感,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有效防范化解就业失业风险,健全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失业风险应对。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内蒙古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5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200万人次,其中,农牧民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人数1000万人次;脱贫人口务工规模预期98.8万人次。
二、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更多劳动者实现稳定体面就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左右,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城镇就业占比达到6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
三、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质量明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与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加匹配,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增长至11年,预期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5万人次,农牧民工参加职业培训35万人次,自治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88万人。
四、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
五、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不断健全,失业人员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规模性失业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