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监督员将全方位履职监督
摘要: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河南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科学广泛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特聘祝春华等165名同志为河南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为2年。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范纪安报道 近日,河南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选聘仪式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在郑州举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支安宇出席会议并为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和证件。省发展改革委组织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河南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科学广泛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特聘祝春华等165名同志为河南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为2年。
省人大代表张志华就如何做好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表示,一是把政策条例监督好,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二是下沉到一线,下沉到企业,下沉到老百姓当中,真实了解社会经济民生的方方面面,在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打通的堵点、难点上下功夫,掌握第一手资料。力争通过监督员的监督,来助推和加速解决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
企业家代表何向东说,现在营商环境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电力服务一定要紧跟社会的需求,被聘为特邀监督员感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多熟悉政策法规,多深入到企业中去了解民情民意认真履行好监督员的职责。
中宏网河南负责人陈保来表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条例的具体行动,有利于发挥社会各界作用,共同努力把这一工作做得更有成效。监督员要提高思想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全过程开展监督;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原则底线,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立足本职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履行好职责,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支安宇在作总结讲话时强调,以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部署,对特邀监督员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全力建设高水平的一流营商环境。对即将正式上岗的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提出四点要求和希望。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聘请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就是为了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保障公众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促进更多的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营造“亲商”“爱商”“敬商”的社会氛围。
二、聚焦问题,扎实开展监督工作。特邀监督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当好营商环境宣传员、侦查员、联络员、调解员、参谋员,紧紧围绕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工作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政策落实问题、行政审批问题、行业风气问题三个方面重点监督:要对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意裁减、截留有关政策等问题进行监督;对审批项目是否精简和按规定公开,审批程序是否坚持简便优化、公开公平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纪律作风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总之,要对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对议而不决、久拖不办的慢作为问题,进行有效监督。
三、积极作为,切实发挥监督员作用。只有把营商环境作为主要切入点和有力突破口,倒逼改革深化,全面增强聚集要素的吸引力,营造比较优势,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才能成为厚植全省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土壤”,才能吸引重大项目、集聚创新资源,从而为河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四、精心组织,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全力支持监督员履职尽责,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以解难题、办实事的成效扎实提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也希望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监督员的职责,全方位地监督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使高水平一流营商环境成为中原更加出彩的新标识!
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做好与各位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沟通协调和服务作用,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