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推出73项制度创新成果
摘要: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华源介绍说,今年是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制度攻坚、项目攻关的全面发力年。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三级八方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度,提升项目显示度,增强民生感受度,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呈现新面貌。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邱爱荃上海报道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成立两年来,已形成73项制度创新成果。这是10月21日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得到的消息。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华源介绍说,今年是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制度攻坚、项目攻关的全面发力年。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三级八方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度,提升项目显示度,增强民生感受度,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呈现新面貌。
“我们聚焦重点难点领域,持续紧盯一体化发展的共性难点问题加大攻关,推出了新一批成果。”华源介绍说,在规划管理领域,聚焦省际毗邻区域统一规划体系,又形成5项新成果。比如,针对跨界地区在制定统一规划中标准不统一、空间不协调的问题,出台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率先实现跨省域空间规划“一套标准管品质”。在生态环保领域,聚焦巩固示范区生态绿色本底,又形成5项新成果。比如,针对跨省域环评办法各异,开展示范区环评制度集成改革,实施 “正面清单”制,实现最大范围简政放权。在项目管理领域,聚焦打造便捷高效投资环境,又形成3项新成果。比如,最近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心支持下,设立示范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为示范区投资项目统一赋码“310052”,实现跨省域项目便捷审批和高效监管。在要素流动领域,着眼于畅通各类要素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又形成13项新成果。比如,率先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首批纳入服务机构615家、服务资源25000余项。又比如,为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出台首个跨省域人才“十四五”规划,推出职称联合评审、专业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等政策,破除人才流动的瓶颈障碍。在财税分享领域,对不同行政主体的核心利益问题迎难而上,形成2项新成果。比如,出台示范区跨域财税分享实施方案,按照“增量起步、资本纽带、要素分享、动态调整”原则,在水乡客厅开发建设、跨区域协同招商、跨区域企业迁移等方面明确了财税分享路径。在土地管理领域,聚焦土地指标等焦点问题,形成2项新成果。比如,出台示范区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统筹使用操作办法,探索建立周转指标机制,解决项目等指标、指标跨区域统筹等问题,率先实现跨省土地资源统筹使用管控。在公共服务领域,聚焦服务资源跨域共享,形成5项新成果。比如,针对三地服务事项和标准各异等问题,推出第二批13项标准统一和互通共享的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涵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等六大领域,提高群众获得感。
此外,示范区第一年形成的32项制度成果进一步落地见效。比如,两省一市人大联合授予示范区跨省域规划审批和项目管理权限后,示范区今年先后建立先行启动区控详规联合编制和审批机制、出台跨区域企业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现跨域规划和项目统一规范管理。比如,在生态环保“三统一”制度基础上,新出台8项统一标准,建立7项统一监测机制,组建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再比如,“医保卡一卡通2.0版”将住院结算纳入异地就医免备案范畴,示范区参保人员均可享受,截至9月底,异地结算16106人次。还比如,示范区跨省公交已开通6条线路,延伸至示范区规划协调区江苏昆山,累计发送97991班次、乘客148.6万人次,越来越多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了一体化带来的便利。同时,在国家长三办直接推动下,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加快在全国重点区域复制推广。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