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汕尾东莞入选“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摘要: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1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1年,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罗勉报道 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进行表彰授牌,广东佛山市、汕尾市、东莞市入选;生态环境部还对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代表进行表彰授牌,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梅州市梅县区入选。
据了解,2016年,广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把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2017年以来,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1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1年,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
授牌仪式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的平行活动——生态文明论坛举行。共有100个地区于本批入选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49个地区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