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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四个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2021-10-18 13:39 中国发展网 温瑛瑛 梁喜俊

摘要:下一步内蒙古住建厅将从加快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搭建全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信用评价、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加大对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四个方面加强对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温瑛瑛 记者梁喜俊报道 为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住宅物业管理,并不断推动内蒙古地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党委组织部等14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代建中心主任张鹤介绍,《意见》主要内容有总体要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夯实物业管理服务基础、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七个部分,共27条内容。总体思路是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推动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高度。

下一步内蒙古住建厅将从加快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搭建全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信用评价、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加大对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四个方面加强对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内蒙古已经连续开展了“物业管理年”“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完善了法律和标准保障,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当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物业企业9730家,实际开展业务企业3536家,全区住宅小区数1.9万多个,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1.2万个,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86%,较2019年提高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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