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10月施行
摘要:据介绍,中小企业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贡献了近50%的GDP及税收、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左右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财政增收、促进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刘颖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已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介绍,中小企业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贡献了近50%的GDP及税收、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左右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财政增收、促进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云南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5777.4亿元,同比增长13%,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9.2%。但与全国比较,云南省中小企业仍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阶段,市场主体不够多、不够大、不够活、不够强。
云南省人大财经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围绕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制、营商环境、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在明确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制、优化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等方面呈现出特色和亮点。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条例》明确了推动建立多方会商协调机制,促进产业和金融合作;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对中小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条例》明确,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并鼓励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逐步提高信用贷款、首次贷款和无还本续贷的规模和比例。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