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让企业享惠获利
摘要:“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是企业按照核查工作要求自主开展验核查证,自行确认相关经营行为真实性、合法性并形成自查结果反馈海关,海关对被核查人自查结果予以认可的全新核查作业模式。
9月23日,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报关人员来到大连长兴岛海关,利用“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向该关核查人员递交企业保税货物自查情况表。海关关员经过详细询问和认真审核后,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予以现场认可。
“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是企业按照核查工作要求自主开展验核查证,自行确认相关经营行为真实性、合法性并形成自查结果反馈海关,海关对被核查人自查结果予以认可的全新核查作业模式。
“作为新晋高级认证企业,海关优惠管理措施让我们受益匪浅。”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部长赵中利介绍:“我们公司日均产能5.48万吨,在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下,海关可不再实地下厂盘库,公司可以在周期内灵活安排盘库时间,效率大幅提升,可减少核查时间3天,大大减少了我们企业的运行成本,海关办实事办到了我们的心坎上,切切实实享受到了惠企红利。”
大连长兴岛海关企业管理科科长李英军介绍说:“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是以海关信用管理为基础,通过企业自查自报代替海关实地核查,在不同类别和信用企业探索实施的差别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此模式既有利于海关创新监管手段,构建和完善新形势下海关核查工作体系,又有利于高资信企业发挥自律自主管理优势,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