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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启奋勇向前新航向 迈向共同富裕新征程

2021-09-23 16:49 中国发展网 孙弋弋

摘要:共同富裕示范区怎么建设?自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来,浙江系统谋划、扎实部署,开启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征程。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记者 孙弋弋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公布,明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

共同富裕示范区怎么建设?自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来,浙江系统谋划、扎实部署,开启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征程。

系统谋划、扎实部署,打出共同富裕组合拳

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全会审议原则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全面细化了落实发展目标,并提出:打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先行示范;构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

7月16日,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主持召开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指出,要推动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动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迈好示范区建设第一步。

7月19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公布。

8月27日,袁家军书记主持召开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第一次专题会,研究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特别是“扩中”“提低”改革,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阶段的重点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高规格建立了工作体系,推动成立最高规格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袁家军任组长,省长郑栅洁任第一副组长,省委副书记黄建发、常务副省长陈金彪、省委秘书长陈奕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浙江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组成,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重点任务要求,按需建立工作专班并实施动态调整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水平编制四张清单。紧扣《实施方案》形成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56项指标,细化了“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的52方面224项举措;紧扣本年度阶段性重点形成突破性抓手清单,提出了60项具体工作抓手和目标;按照打造“改革高地”的要求,围绕“七个先行示范”,梳理形成重大改革清单;紧扣促进共同富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清单,汇总梳理了首批51个典型案例。

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启动试点先行示范。聚焦重点领域,主要围绕缩小地区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精神文明高地、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等六个领域展开试点。聚焦重点地区,首批28个试点名单中,衢州市、丽水市各入围试点1个,占市本级试点的40%;26县及海岛县入围试点8个,占县市区试点的35%。

此外,为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破竹之势,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意见》、浙江省《实施方案》落实落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机制作了细化,建立年度工作推进机制,清单化推进机制,民情通达机制等,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聚焦特色、超常举措,推动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浙江26县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高于全省0.7、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26县与全国、全省的发展差距依然存在,因此,浙江推动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为示范区建设的突破性抓手,聚焦重点、精准施策。

一是布局“1+2+N”的政策体系。 “1”即一个总体方案。编制印发《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争取到2025年,26县人均GDP超过全省平均的7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即两个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结对帮扶的指导意见,推动构建组团式、宽领域、全覆盖的结对帮扶体系。 “N”即“一县一策”和一批专项支持政策。按照“小切口、大牵引”思路,为26县量身定制发展方案和支持举措,目前已印发实施淳安、泰顺、磐安、龙游、景宁等5个县的“一县一策”。

二是推动构建特色产业平台。加快推动26县依托开发区(园区)空间范围,择优布局区位条件较好、周边配套齐全、发展空间充足、城镇功能完善、生态承载能力强的区块,建设不小于3平方公里的特色生态产业平台。

积极推动26县对接省级大湾区(新区)、能级较高的开发区(园区),布局1平方公里左右、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山海协作“产业飞地”。目前,已推动绍兴滨海新区—开化、柯桥—江山、慈溪—常山、余姚—松阳、北仑—云和、台州湾新区—三门、临平—柯城、杭州钱塘新区—龙游、鄞州—衢江、萧山—龙泉、南太湖新区-庆元等11个“产业飞地”签订共建协议,签订了11个产业合作项目协议。“产业飞地”与特色生态产业平台将共同形成两翼齐飞、资源共享之势,为26县扩大税源和促进就业增收提供平台支撑。

三是着力做强26县主导产业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认真谋划1-2个特色生态主导产业,着力做强一批“一县一业”,擦亮1-2个特色农产品“金招牌”,打造一批山区特色文旅“金名片”。力争2021年26县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完成文旅项目投资超过6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杭温、杭台、衢丽、金甬等铁路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甬台温福、杭丽、温武吉等铁路项目前期。2021年在26县建设普通国省道10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0公里以上。

四是提升公共服务共享水平。年内实现26县教共体、医共体全覆盖。全面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完善“千校(园)结对”帮扶关系,组建26个“希望之光”教育专家团,对26县开展“组团式”帮扶。推动省市级三甲医院下沉,实现26县结对全覆盖。统筹山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性政策保险,完善低收入农户子女接受教育费用奖补或减免等政策。深入实施26县“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建设新时代“五美”城镇。

五是持续深化山海协作工程。强化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推动山海协作结对双方聚焦平台共建、产业共兴、项目共引,实现山海资源要素精准对接、合作共赢。

优化调整山海协作结对关系,全省50个经济强县结对帮扶26县。上半年全省新开工山海协作产业项目197个,完成投资210亿元。支持26县到省内发达地区投资建设产业、科创、消薄等三类“飞地”。目前,30个“消薄飞地”已实现26县全覆盖,累计返利超2亿元。

聚力突破,示范先行,全力打造共同富裕改革高地

浙江提出,聚焦《实施方案》明确的“七个方面先行示范”,做好“四个一”。

一是搭建一套“1+6+N”重大改革体系架构。 “1”就是以“扩中”“提低”推进社会结构变革。发挥“扩中”“提低”改革对共同富裕各领域改革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社会结构系统性优化。

“6”就是聚焦六大领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社会治理先行示范。

“N”就是围绕“1+6”,结合中央《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改革举措,编制重大改革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分阶段有重点滚动推进。

二是构建一个多层级多领域的改革试点矩阵。推动共同富裕试点紧紧围绕重大改革需求,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进整体突破,首批28个共同富裕试点均谋划若干重点改革事项。后续将聚焦牵一发动全身的标志性改革,适时开展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以试点推动改革破题。建立最佳实践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普遍性经验,向全省复制推广,推动“盆景”变“风景”。

三是构建一套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按照突出公平性、精准性、协同性,尤其是可持续性的要求,以及“好用”“管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摸清底数,科学制定公共政策体系,推动形成合力,让人民群众普遍得实惠。

四是完善一套集成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建立揭榜挂帅和赛马机制,激励各地各部门争当领跑者。发挥国际、国内、省内和企业四大智库平台,定期召开共同富裕重大改革圆桌会议、研讨论坛等,群策群力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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