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就业扶贫+助老公益”激发村居脱贫内生动力
摘要:漳州市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问题,摆在“六稳”“六保”的突出位置,创新开发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为贫困群众实现就业脱贫提供新路径。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程晖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漳州市通过追加扶贫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发放小额贷款提供资金保障、建立“一户一方案”帮扶措施,6.1万人实现全部脱贫。针对疫情影响,漳州市采取提供公益性岗位、安排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落实临时救助措施、发放副食品补贴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现象。2020年,漳州市创新“就业扶贫+助老公益”机制,以“人社出钱,民政办事,乡镇村居用人”模式,投入就业基金800多万元,开发公益助老员岗位444个,同步破解脱贫与养老两大难题,有效激发村居内生动力。
岗位托底
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
漳州市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问题,摆在“六稳”“六保”的突出位置,创新开发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为贫困群众实现就业脱贫提供新路径。
一是设立专人专岗。以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有强烈就业意愿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为对象,特别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针对性地开发设置岗位,方便困难人员就近就业,实现脱贫。如,芗城区桃林社区林明富,2018年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因行走不便,就业困难,被聘为社区助老员后,实现就近就业的同时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2020年来,漳州市已开发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444个,首批录用的助老员已全部走上工作岗位。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2020年以来,漳州市共投入就业补助资金800多万元,按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720元确定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工资,并为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明确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高可达3年,累计安置次数最高可达2次。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漳州市投入村(居)助老员业务培训专项资金14.5万元,开展岗前培训12场,由闽南师大、居家养老机构对助老员提供老年人心理、安全知识、服务技术、服务技巧等针对性帮扶服务指导,不断提升助老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人才依托
助力养老服务提档升级
漳州市把开发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作为强化基层养老力量、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解决养老事业人才短板问题,有效增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困境老人幸福感。
一是按需配置,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备2名公益性助老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配备1名公益性助老员。助老员在村(居)两委领导下,运营管理养老服务设施,构建养老服务网络。开发公益性岗位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率提高了26个百分点,日开放时间提高60%。
二是建档立卡,完善养老服务数据体系。建立托底、困境和重点保障三类群体信息档案,努力做到“一人一档”“一户一档”。公益性助老员通过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掌握老年群体生活状况、心理状态和精神需要,了解服务需求,并承接数据采集、紧急救援任务,做好服务记录,及时反映居家社区养老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目前,已建立养老档案12000余份,为养老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精准服务,有效解决养老“刚需”问题。承接一线民政工作,每月定期走访留守、孤寡、空巢等重点保障群体,及时对接家庭成员和服务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代买代办、安全守护、信息传达等服务;组织文娱活动,根据老年群体需求,联系卫健、文化、教育部门和志愿团体、社团机构,组织义诊、义演、送教下乡等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后,专职村(居)助老员由215人增加到659人,实现结对服务更精准。
建章立制
激发村居发展动力引擎
由漳州市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成立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着力齐抓共管,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岗位职责、考评管理制度,组织信息发布、资格审核、考评管理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指导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组织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财政部门负责岗位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设定,及时核拨补贴资金。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根据开发计划和岗位条件,民政部门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实行公开招聘。各村(居)报送推荐人员,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资格审查,经人社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落实管理制度。
三是持续发力,互促共进。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健全完善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选聘、培训、考核、奖惩机制,细化优化岗位职责和管理、激励办法,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推动助老服务更加精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扶持就业、助力脱贫、为老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