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十一”正式施行
摘要:据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四川介绍, 《条例》共八章四十七条,在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平等准入、强化激励措施、破解融资难题、优化规范服务、切实保障权益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裴桐 记者林强报道 9月15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哈尔滨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后,将对推进哈尔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据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四川介绍, 《条例》共八章四十七条,在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平等准入、强化激励措施、破解融资难题、优化规范服务、切实保障权益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在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准入方面,《条例》作了三方面规定:一是保障企业平等进入市场。凡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企业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对其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二是保障平等参与竞争。除国家规定由国有资本控股的领域外,允许民营资本控股;不得对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置不平等条件。三是保障平等获取资源要素。政府在制定政策、实施公共数据开放、分配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等资源要素配置以及实施行政管理行为时,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同的标准或条件。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费得军介绍,在强化激励措施方面,《条例》强化了四个方面的激励措施:一是科技创新激励。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创建新型研发机构和开展标准化创新等行为,按照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引进留住用好人才激励。为民营企业人才提供职称、住房、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支持;支持校企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对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和补助等。三是互联网平台应用激励。支持民营企业在本市建设综合性和专业性互联网平台,推动民营企业应用互联网平台实现产业升级。四是用地政策激励。按照企业需求,采用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租赁等方式向民营企业公开供应土地。
在破解融资难题方面,《条例》在地方立法权限内,作了六方面规定。一是强化对金融机构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激励措施。要求市政府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二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要求各级政府通过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座谈会、项目推荐会等方式,发布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实现银企良性互动;设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共同参与的网上运作平台,完善平台金融产品供需对接、信用信息共享、授信流程支持等功能。三是鼓励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对民营企业授信评价,合理提高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比重,开发符合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融资产品。不得对民营企业贷款审批设置歧视性要求,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和违规担保。四是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融资担保规模。五是强化对企业融资方面诉求的支持。当民营企业在融资中受到不公正对待时,由市金融服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提出督促金融机构整改的建议。六是引导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债券发行等方式改善融资结构。
《条例》在优化服务方面,主要作了四方面规定:一是优化企业政务咨询服务。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政府优惠政策不知道、享受难等问题,要求建立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推送与指导,统一受理民营企业政务咨询;二是优化企业诉求处理机制。对民营企业诉求,实行平台统一受理、部门分头落实、营商局跟踪督办、建立问责机制的闭环式处理制度。三是优化企业用电服务。要求工信部门协调供电企业,指导民营工业企业合理选择基本电费缴纳方式,及时办理暂停、减容业务,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四是优化风险监测预警服务。要求各级政府完善相关数据采集、分析和预警体系,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向民营企业发出预警信息。
《条例》在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权益方面主要做了如下规定:一是严格禁止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强化监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保护。三是强化司法机关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四是对政府诚信守诺作了进一步规范。五是要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迟延向民营企业支付货物、服务、工程等账款。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应当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支付民营企业账款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六是对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提出了要求。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通过地方立法将国家和省、市各项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舒心创业、安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