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摘要:住建部门牵头抓总,实行项目督导通报、督办发函,组织联合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综合执法部门实行优化供水供气服务和排水接入服务、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两优一简”,发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部门实行“联合审批、多验合一、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街道社区长抓后期管理,注重建管齐抓、改护并重,制定居民公约,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联席会议机制。
中国发展网讯 日前从江西省宜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题新闻发布会——“补短板、惠民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宜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部署,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政府十大民生实事。自2019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全市启动了405个小区的改造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的有198个小区,许多老旧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已经得到改善。“十四五”期间,该市计划完成约600个、11万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今年已经启动了178个老旧小区、3.76万户的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开工,计划年底前完工50%以上。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宜春市主要采取了三个措施加以推进。
一是“一区一策”制定方案。根据小区现状,明确“一清七改”实施标准,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标准对小区进行改造,“一清七改”,即清理违章建筑,改水、改电、改路、改气、改污、改面、改线,有条件的小区,再进一步完善周边环境设施、功能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此外,市住建局还成立一套专班,实行“日督办、周调度、月通报”机制,专门推进此项工作。
二是多方筹措争取资金。主要是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市财政也为中心城区安排老旧小区奖补资金1亿元。此外,该市还鼓励原产权单位提供改造资金支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实现了“向上争”到“多方筹”。截至目前,获得社会各类出资1500余万元,居民出资1002万元。
三是部门联动积极推进。住建部门牵头抓总,实行项目督导通报、督办发函,组织联合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综合执法部门实行优化供水供气服务和排水接入服务、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两优一简”,发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部门实行“联合审批、多验合一、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街道社区长抓后期管理,注重建管齐抓、改护并重,制定居民公约,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张亚静)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