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家单位“亮证”成功!泰安泰山区事业单位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摘要:下一步,泰山区委编办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应用沟通协调机制,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创新电子证照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档案归集、管理和利用,真正实现便捷高效服务。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梁榕灵、记者殷晓旭报道 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是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编办于近期开展了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的试点工作,泰安市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为全区首个成功申领电子证照的事业单位。自9月初开展试点工作至今仅一周的时间,成功申领电子证照的事业单位便已达40家,已超过全区事业单位法人总数的四分之一。
9月2日,泰山区委编办会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试点工作的通知》,阐明了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并附上《事业单位电子证照注册流程》、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单位授权管理说明》和《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常见问题解答》等工作指南资料。泰山区将全部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在卫健、教育系统选取了部分单位作为第一批先行试点,采取“线上咨询”+“现场指导”同步进行的方式,指导、帮助泰安市泰山区土地储备和开发中心、泰安市中医二院、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等40家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完成注册和申领工作,使用手机在“爱山东”APP上成功亮证。针对注册和申领过程中出现的“单位认证失败”、“电子证照信息显示不正确”等问题和解决方式,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台账逐个逐项进行了记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亮证成功后,事业单位申办相关业务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作为法人身份依据的,可不再提交纸质证书。下一步,泰山区委编办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应用沟通协调机制,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创新电子证照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档案归集、管理和利用,真正实现便捷高效服务。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