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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深入推进 “钱从哪来”是关键

2021-09-02 09:58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公立医院 薪酬改革

摘要:《指导意见》提出,拓宽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逐步提高诊疗、中医、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公立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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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一直被看作是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十几年来,我国一直在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但进展缓慢。为更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服务人民群众,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钱从哪来、如何分配、能分配多少等方面逐一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指导意见》提出,拓宽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逐步提高诊疗、中医、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公立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充分落实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

《指导意见》还强调,要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

事实上,早在2009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就要求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同时也提出,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做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提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2016年8月19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会议提出,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应该得到合理的薪酬,并提出“两个允许”。今年6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措施,明确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和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

薪酬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而宏大的工程,虽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步伐较为缓慢,但是在2017年全国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后,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在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资金来源、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福建省和三明市等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更多地方,随着我国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工作的铺开,公立医院收入受到较大影响。有数据显示,2017年,公立医院人力成本首次超越药品成本占比,成为公立医院第一大支出。而面对如此之大的人员成本压力,虽然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和此次的《指导意见》均对政府支持提出要求,但大多数公立医院在这方面却仍然面临政府财政支持缺失的窘境。

此次被看作是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指导意见》发布,说明我国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决心更坚定,脚步更坚实,但最终能否落到实处,能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答案尚需时日。同时,如何保障薪酬制度改革充足的经费来源,仍是改革成败的关键。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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