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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障和关爱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依靠

2021-09-02 10:09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新就业形态 劳动者

摘要:然而,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进行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荆文娜

近年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份,我国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7800万人。

然而,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进行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日前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公开发布,统筹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为群众灵活就业创造更好条件。

近日,针对平台经济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热点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进行了逐一解答。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没有“依靠”,权益该如何保障?

近年来,平台经济催生了大量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表示,其中有部分劳动者工作具有较大自主性,比如,可自主决定是否上线和接单等。但其提供劳动的过程,要遵守平台企业确定的算法和劳动规则,并受其管理。

不过,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对于这些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他们与平台企业之间不完全符合确认的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也不是完全平等的民事关系,鉴于这种情形,这一群体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此次《意见》提出,企业要合理确定与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一举措完善了此前的相关制度,补齐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聂生奎强调,为了加强对这一劳动群体的权益保障,一方面是劳动报酬支付和休息制度要跟着改变,明确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企业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通过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合理确定休息办法;另一方面是明确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对企业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要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意见建议,并公示告知劳动者;除此之外还要强化职业伤害保障,明确要开展相应的试点。

“此外,《意见》在公平就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保等方面也提出相应意见。这些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企业的相应责任,加强了这部分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聂生奎说。

“不敢摔”背后的社保权益保障该如何完善?

广东江门一名外卖小哥驾驶摩托车送外卖途中,撞上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结果却被交警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负责;河南三门峡外卖小哥送餐过程中意外摔倒,左膝后交叉韧带断裂,左膝关节内侧副韧带、髌韧带损伤,需要手术治疗……

近年来,外卖小哥等群体遭遇意外事故后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时有发生。按照常理,劳动者在发生职业伤害后获得有效救助是基本的社会认知。“但由于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是针对传统的用工方式设计,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而外卖小哥等就业方式相对灵活,未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无法直接纳入到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来保障其权益。”人社部副部长游钧遗憾地说,“尽管多数平台企业都是通过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初步解决了这一人群的职业伤害保障‘有没有’的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保障水平过低,这些问题单靠市场力量难以有效解决。”

为了一个个“沙漏计时”的订单,飞奔在路上的外卖小哥难免不会碰到意外。而在意外发生后,如何才能让他们感受到“不怕摔”的安心?

游钧表示,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力争尽早解决职业伤害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初步考虑,主要从三方面工作入手:

一是要明确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是社会保险的定位,即由政府主导的保障制度,在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大框架下建立和实施。二是要创新制度模式,要适应平台线上经营的特点,创新政策、创新方式,畅通平台企业和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渠道。三是要试点先行,考虑到建立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是一项关系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制度创新,是一个全新领域,因此拟先从社会各界关注度较高、职业伤害风险较大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入手,选择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省市进行先行试点,待有关制度运行成熟后再有序全面推开,从而有效保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

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爱和保障如何细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提出,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居住,商业区设置临时休息场所,解决停车、饮水、充电、如厕等难题。

快递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多数在户外劳动。近年来,我国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爱和保障正在逐步完善。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黄龙介绍,全国总工会早在2016年就下发了《关于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工会建立解决户外劳动者饮水、就餐、如厕和休息等难题的服务站点体系。2019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2020年下发《关于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和规范相关工作。

“几年来,这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涌现出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暖心驿站、上海市总工会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贵州省总工会城区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等典型经验。”黄龙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工会目前已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78217个,累计投入资金数额9.38亿元,覆盖户外劳动者5900余万人。今年以来,全国总工会着力推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站点工作。5月10日,与中国电信共同发布“爱心翼站”公益服务品牌,已建成2889家首批营业厅“爱心翼站”专区,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市县。全国总工会下属的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启动劳动者驿站(港湾)项目社会公募,已募集资金60余万元,计划陆续在全国3000家站点推开。同时,联合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建立“积分圆梦”捐赠公益平台,通过积分捐助助力站点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收到396.6万捐赠积分。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资金投入,2021年拟投入750万元,5年合计投入5000万元,到2025年末,全国工会系统站点工作新增资金规模预计达到15000万元以上,不断提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爱保障水平。”黄龙说。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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