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执行新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
摘要: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济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的规定,新能源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停车期间,纯电动汽车享受5折优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享受8折优惠。
中国发展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文件的规定,济南市范围内的各停车场在提供新能源汽车入场充换电服务期间,除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外,不得收取停车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商河县发展改革局严格落实执行新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济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的规定,新能源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停车期间,纯电动汽车享受5折优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享受8折优惠。
对拒不执行优惠政策的停车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不良记录。新能源汽车车主在停车时遇到以上问题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举报投诉电话:12345。(山东省商河县发展改革局 孙鹏)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