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签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合作协议
摘要:根据协议,内蒙古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在规划合作、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城市功能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村镇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更好的服务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冯博 记者梁喜俊报道 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签署《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蒙古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在规划合作、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城市功能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村镇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更好的服务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内蒙古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任飞在致辞中表示,加快实施一批垃圾污水处理、城市功能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重大项目,对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充分发挥重点领域骨干作用、薄弱环节引领作用和关键时期调节作用,利用长期、大额、低成本资金优势,围绕内蒙古“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共同开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臧国平表示,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内蒙古住建厅长期保持密切合作,不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面向未来,双方发展战略高度契合,主责主业高度一致,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充分发挥“六个硬实力”、“六个软实力”的融资融智作用,聚焦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推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