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摘要:目前,全市新增租赁住房40877套(间)、47.94万平方米,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10家,使用和经市政府批示确定支出资金5.35亿元;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崔志强报道8月11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会,也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场发布会。
山西省主要通过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从2008年起,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此项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实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主要举措。
从2008年至2020年底,山西全省累计改造农村危房98.85万户,解决了30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全省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目标顺利实现。2018—2020年,山西省连续三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察激励省份。山西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不折不扣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以及两次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逐项研究制定举措,严格贯彻落实到位。厅党组每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强化调研指导。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牵头,组建6个专项调研指导组,赴全省113个任务县开展了两轮全覆盖调研指导,实地走访304个乡镇、584个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困难和问题,与基层共同研究解决。三是加强技术支持。出台了《山西省农村住房危险性评定办法》《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加固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技术指导性文件。编制了《山西省农村危险土窑洞加固技术导则》,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土窑洞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四是狠抓工作落实。严格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排查和鉴定认定“两覆盖”、信息系统录入和清除住房危险隐患“两精准”、改造任务和问题整改“两清零”专项行动,对100.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逐户现场核验、录入信息系统,对发现的住房安全隐患全部予以消除。五是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在全国率先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所有任务县实地开展了工作成效评估,精准提出下一步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建议。
山西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介绍: 十八大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统领,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为目标,稳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省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5.41万套,约400万城镇中低收入群众和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得到改善。在住房保障方面,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保障体系。十八大以来,山西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推进措施,基本建立了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棚户区居民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二是夯实目标任务。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按照部门分工分别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职责,形成了纵向职责清晰、横向部门协同的工作责任体系,并每年将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纳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总体部署,层层分解责任,夯实目标任务。三是加强调度通报。依托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对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数字化信息化项目管理,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各市领导组办公室和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组织各市住房保障工作主管科室负责人召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调度会,及时通报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四是加强调研督查。根据各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和督查,实地了解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指导,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年度任务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五是实施量化考核。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的年度专项考核,建立量化评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和“助力器”作用,有效调动了各级积极性,为住房保障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制度管理体系,从而压减项目审批时间,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2019年,山西省全面开展改革以来,主要通过构建制度体系和狠抓系统建设两大抓手,推动实现“制度管事、系统管人”。一是构建制度体系,实现“制度管事”。制定审批标准流程图和审批事项标准清单,审批事项由107项压减至61项,压减42.9%;申请材料由220项精简至97项,减少55.9%。结合省企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标准地”等改革,省、市两级在项目策划生成、区域评估、并联审批等方面分别出台41项和323项配套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了“制度管事”。2019年,通过省人大授权在全国率先取消中介机构图审环节。二是狠抓系统建设,推动实现“系统管人”。2019年,在全国率先建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率先上线运行;2020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全省唯一的覆盖省、市、县三级所有部门,贯通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全流程的网上审批系统,涵盖行政审批等全部事项,承载了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承诺制改革、“标准地”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具备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时监督功能,通过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实现“系统管人”。系统上线以来,全省共有8110个项目19107个事项通过系统完成审批,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由24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左右。2020年,我省改革经验入选国务院办公厅选编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100例》。
据了解,2020年7月,太原市经过住建部、财政部联合组织的竞争性评审,成功入选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从17选择8),争取到3年24亿元补助资金。2020—2022年,将通过新建、改建、盘活方式新增租赁住房12万套(间)以上,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25家以上,形成市场管理有序、政策法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租金价格平稳的住房租赁市场,努力蹚出一条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新路。
目前,全市新增租赁住房40877套(间)、47.94万平方米,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10家,使用和经市政府批示确定支出资金5.35亿元;出台了《太原市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文件,初步形成基本完善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