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半年发放失业补助金30.57亿元
摘要: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在发布会上介绍说,针对社会救助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无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广东建立了以失业登记为基础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展实名服务、实施分类帮扶、强化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促进他们就业创业。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王嘉欣、记者皮泽红报道 7月27日本报记者从广东省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今年以来就业形势呈现持续恢复、持续向好态势,1-6月全省失业人员再就业2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23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5.13亿元,失业补助金30.57亿元。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在发布会上介绍说,针对社会救助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无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广东建立了以失业登记为基础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展实名服务、实施分类帮扶、强化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促进他们就业创业。
该省主要帮扶措施有:一是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二是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三是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四是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孵化、创业咨询辅导等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相关补贴。五是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六是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七是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八是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将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到位。
下一步,广东将持续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加大服务供给、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分类施策、分级帮扶,组织好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促进供求对接,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同时,与民政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培训就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