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深圳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吕沁兰 、记者刘宝报道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深圳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深圳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办学成本核算制度,深圳将按照补偿成本、奖优惩劣的原则,建立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民办学校合理收费。
据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深圳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在收费方面,学费的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已有民办学校只对小一和初一新生调整收费标准,因搬迁、重建等原因导致成本发生重大变化的除外。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课间餐)、校车费)和代收费(代购教辅材料费、校服费)应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生接受课后服务(含课后延时服务和提供午休床位服务)的,学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由学校直接提供课后服务的,作为服务性收费管理;学校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作为代收费管理。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应扣除财政补贴部分。
在定价流程方面,《征集意见稿》提出政府制定和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应由学校提出申请,深圳市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区教育主管部门初审,深圳市价格主管部门履行成本审核、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
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民办学校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在“深圳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学校基本情况、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和其他要求填报的材料。
在定价机制方面,《征集意见稿》提出要按照补偿成本、奖优惩劣的原则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已有学费标准申请调整学费标准的学校,其学费标准计算公式为:本学年学费标准=上学年学费标准×(1+补偿成本涨+优质发展涨幅。对于无学费标准申请制定学费标准的学校,其学费标准计算公式为:本学年学费标准=本学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百位四舍五入取整数。
在退费方面,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征集意见稿》要求学校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费用。其中,学生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被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或因触犯法律、法规不能继续接受教育的,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此外,深圳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结合年检工作,组织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专项检查,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对于有资金结余但未投入办学超过两年的民办学校,深圳市价格主管部门可通过审核生均成本调降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