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基本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
摘要:今年7月1日《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实施后,大连市信用工作将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加强主体权益保护、坚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为推动大连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见习记者施文郁报道 6月22日,在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上,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肖生滨介绍了信用大连建设有关情况。
据肖生滨介绍,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当前诚信建设的重点。在提升信用监管上,大连市找准着力点,不断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建立了多种信用承诺制度,并通过嵌入政务一体化平台,将信用承诺书及履行情况纳入“一网通办”;全面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通过信用数据对市场主体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在全市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累计制定制度100余个,基本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逐步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组织实施自动化联合奖惩机制,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并为其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渠道等。当前,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正在加快建立,在支撑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已开发信用信息自愿注册功能,鼓励企业主动亮出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等信息,丰富市场主体信用维度,展示企业良好形象。对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促进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深入实施科学合理、适应市场发展的行业分级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通过对重点行业监管对象依据其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可降低对诚信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违法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可提高执法效率,实现从粗放型监管向精准型监管的转变。
积极营造公平诚信社会环境。大连市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自动化联合激励与惩戒,逐步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大治理格局。在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资金补贴等开展信用核查,使更多诚信企业享受服务便利,使失信主体受到诸多限制,从而更好地促进广大企业诚信经营,弘扬诚实守信的优良道德风尚。
今年7月1日《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实施后,大连市信用工作将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加强主体权益保护、坚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为推动大连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