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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城镇职工大病高额医疗费可“二次报销”

2021-06-22 11:25 中国发展网 马良、吴修林

摘要:通过落实“二次报销”政策,使泗水县职工医保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了“费用负担越重、报销比例越高”的合理局面,参保职工的大病保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得到了质的提升。

中国发展网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山东省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0年度市直部分参保人员医疗费给予二次报销的通知》(济医保字〔2021〕21号 )要求,结合2020年度泗水县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经县政府同意,泗水县医疗保障局对2020年度泗水县部分参保职工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对照“二次报销”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县医疗保障局在医保报销系统中,共筛选出20名符合“二次报销”条件的参保职工,报销金额约40万元。同时,由职工医疗保险科负责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当事人或家属到医保局办理相关报销业务。据了解,享受此次“二次报销”待遇的参保职工,均是2020年度医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其中,费用最高的一名患者,2020年度,全部医疗费用共计97万元,医疗保险联网报销80万元,个人还需承担17万元的医疗费用。通过“二次报销”,医保基金又支付了11万元,最终个人仅需承担6万元的医疗费用,极大的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形的发生。

通过落实“二次报销”政策,使泗水县职工医保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了“费用负担越重、报销比例越高”的合理局面,参保职工的大病保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得到了质的提升。(山东省泗水县医疗保障局  马良、吴修林)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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