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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7月起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工作

2021-06-22 11:17 中国发展网 唐本超、记者罗勉

摘要:除出让土地、工业项目、新建商品房外,《方案》还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将人才房、安置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和建设项目纳入“交付即交证”范围。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唐本超记者罗勉报道  日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7月起,各区自然资源分局全面启动“交付即交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确保月月有案例。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交付即交证”改革主要包含三大内容,交地即发证、工程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

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和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受理“交地即发证”申请,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对工业项目建设的普通厂房和仓库(不含分割登记),在建设单位申请且符合竣工验收、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在申请联合验收时可同步申请“验收即发证”,自然资源部门与竣工联合验收相关部门联动,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为建设单位核发联合验收终审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不动产权证书。

在商品房销售阶段已经约定购房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已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统一为购房人申请“交房即发证”服务。购房人购房资格已核验,商品房合同已经备案,并已缴纳相关税费,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购房人进行房屋交付使用时,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在房屋交付现场统一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的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据了解,此举有利于解决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等问题,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目前,佛山已有万科金域西江项目率先试点该模式。

除出让土地、工业项目、新建商品房外,《方案》还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将人才房、安置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和建设项目纳入“交付即交证”范围。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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