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董林、记者殷晓旭报道 山东省禹城市发展改革局把粮食收购作为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力做好,围绕农民种粮“卖得出”,不发生农民“卖粮难”这一主题,明确任务,调整思路、强化措施,积极作为,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
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做到“有人收粮”。抓好夏粮收购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关心、社会关注。近年来,禹城市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体系建设,根据需要合理布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麦香园-伦镇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至此全市已有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民和社会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五代”服务,有效提高了新收获粮食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了服务农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了农民减损增收。
开展银企对接,确保“有钱收粮”。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打造“粮食+金融+产收销加”模式。组织召开夏粮收购与银企对接专题会议,农发行、工行、农行等9家商业银行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重点收储、加工企业、粮食经营者等80余人参加活动。各金融机构对粮食“产收销加”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洽谈合作,12家企业与9家银行机构分别签订授信贷款协议,共获得近1亿元融资金额。成立禹城市粮食收购工作银企对接微信群,推进“融资提升、疏通血脉”,充分运用“中小融”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信贷产品和金融扶持政策,全力强化金融输血供氧,稳定资金链、化解融资难,有效保证收购资金供应,坚决杜绝“打白条”等现象的发生。全力服务夏粮收购,为夏粮收购提供资金保障,推进夏粮收购顺利运行。
多元化扩大收储能力,确保“有仓收粮”。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相关规定,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不断强化市场化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主体多元化、渠道多样、优粮优价、品牌引领的市场化收购格局,推动粮食收购企业积极腾仓并库、加快轮换等措施,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收储能力。积极使用信息化手段,改善服务方式,提升粮食购销便捷化水平。
强化监测预警,做到“粮情稳定”。强化粮情监测预警,密切跟踪市场形势,掌握市场变化和收购进展。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并妥善解决收购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一是及时传达和落实夏粮收购政策,指导用粮企业统筹布局,制定收购计划,做好收购准备。二是主动发布夏粮收购进度、价格等市场信息,引导农民均衡有序售粮,服务企业经营决策。三是综合利用多种方式,强化夏粮收购政策宣传解读,密切跟踪掌握粮食热点舆情态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监管,确保“粮市有序”。建立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力量,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未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等损害群众利益,以及“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顶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好收购秩序。要实施信用监管,粮食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指导企业履行备案职责和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将有关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国家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实施联合惩戒。织组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