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十四五”规划提出“五大工作体系” 重点打造14个工程 总投资216.8亿元
摘要:在构建“大社会治理”体系方面,到2025年底,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达到18人。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罗勉报道 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广东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正式下发。《规划》着力完善“大救助、大养老服务、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计划修订或出台10个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重点打造14个工程,预计“十四五”期间总投资216.8亿元。
科学谋划五大工作体系彰显广东特色
《规划》提出了“大救助、大养老服务、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发展指标和任务,设置了25项具体量化指标,其中,对标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设置15项指标,另设10项具有广东特色的指标。
具体来说,在构建“大救助”体系方面,我省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
“十四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到2025年底,农村低保标准达城市低保标准的80%以上;到2025年底,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100%;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特困人员全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30%和60%。
在“大养老服务”方面,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到2025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数量达到20万人次。
对于“大儿童保障”,推进儿童保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儿童保护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拓展到所有未成年人,不断提升“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水平。
“十四五”期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增幅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孤儿享受同等社会福利保障政策,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在“大慈善”体系的建设方面,要加大培育慈善主体力度,重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福利彩票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持彩票销售在全国的领先地位,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引导更多的慈善资源进入欠发达地区。到2025年底,慈善信托数量达到110个,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达到1.15万个。
在构建“大社会治理”体系方面,到2025年底,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达到18人;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达到2000个,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达到92.6万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县级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均达到100%。
着力实施14项建设工程项目补短板利长远
《规划》研究谋划了14项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利长远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工程,提升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革提升和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工程,提高居家社区和兜底保障对象养老服务水平;实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全面完成,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实施慈善工作示范点建设工程,引导慈善事业做优做强,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慈善工作示范点不少于300个;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示范建设工程,建设300个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点,培育3000名以上的社区治理骨干,推动治理机制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创建百家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工程,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全覆盖;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工程,推进火化机尾气节能减排更新改造;实施残疾人福利工程,在尚无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且有条件的地市或人口100万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1所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实施“智慧民政”建设工程,提升民政信息化服务和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