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叶金鑫、邹国颐、记者皮泽红报道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全省8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到2023年,全省普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有条件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应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社会工作者。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全省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在结构布局上得到进一步优化,服务各类特殊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居民参与社区生活、享受社区服务更加广泛,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更加有效,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充满活力、健康有序。
根据《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开展共分为五个阶段,通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计划等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