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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立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超3100个 社区治理与服务交出“广东方案”

2021-05-07 14:17 中国发展网

摘要:全省100%的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任务,90%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五化”建设标准,成功颇丰。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李少辉、记者罗勉报道  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已建立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3100多个,建立村民议事平台9900个。城乡社区作为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广东省基层群众性自治实践不断深化,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有了新的提升。

深化议事协商建设 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涌现

为加强村(居)民议事协商平台建设,完善城乡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广东省投入财政资金9亿多元,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延伸到村(社区),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帮助开展城乡社区议事协商活动,充分激发村(居)民自治活力。

目前,全省已建立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3100多个,建立村民议事平台9900个,并先后发布《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引》两个广东省地方标准,促进群众自治规范化、标准化。

城乡社区议事协商也取得积极成效,广东各地涌现出的社区治理案例更是得到广泛关注。深圳市罗湖区“活化赋权”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项目荣获“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广州市增城区下围村“民主商议、一事一议”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关于社区协商的典型。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盐运西社区等68个社区还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道大埔围村等村被评为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全省还大力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明确内容、修订程序,推动监督落实。据悉,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稔田社区、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夏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梅州市蕉岭县长潭镇白马村4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获评优秀范例。

一系列社区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涌现,带动了更多的城乡社区提升治理工作的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筑牢基层政权堤坝 打出社区治理政策“组合拳”

社区虽小,却连着千家万户,是创新基层治理的基础平台。

疫情以来,广东省民政部门切实发挥基层社会治理职能作用,指导社区落实预警、全面防控、应对返工潮等各项防控工作。全省2.6万多个城乡社区的近30万名社区工作者日夜值守于疫情联防联控一线,服务困难群众813万人次。

事实上,广东省民政厅始终将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重中之重,着力构建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载体、社区社会组织为纽带、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一核四社”工作机制,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广东省还出台《关于加强广东省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措施,为社区治理提供政策支撑。

广东省政府已修订《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扎实推进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筹备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村(居)委会成员民主评议;已在全国率先推动非户籍常住居民参与社区(村)“两委”选举试点工作,深入应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引》两项省级地方标准。

全省100%的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任务,90%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五化”建设标准,成功颇丰。

广东省政府牵头制定《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村(社区)“两委”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部署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整治行动。

目前,23项证明事项已被明确取消,全省26361个村(社区)办公经费、党建经费保障得到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标准提高,正逐步建立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和长效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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