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区县合作树标杆、样板、典范
摘要:入驻项目享受绍兴滨海新区统一的产业、人才等政策。“产业飞地”各项经济社会指标由绍兴滨海新区按现行统计制度统计、核算和发布;税收分成向开化县适当倾斜,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等经济发展指标向绍兴滨海新区倾斜。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孙弋弋报道 近日,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开化县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山海协作“产业飞地”框架协议,这是浙江省新一轮首个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为绍兴滨海新区破解要素制约、促进产业集聚、打造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建设先行区提供了新契机、新平台。
此次协议签署主要有三个作用。一是树“产业飞地”标杆。“产业飞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政策,招商项目符合滨海新区产业规划布局和产业导向,重点招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产业项目落地。“产业飞地”由双方长期经营,共同打造大花园与大湾区深度合作的山海协作“产业飞地”标杆。
二是树“破解制约”样板。“飞地”产业园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由绍兴滨海新区在所辖区域内提供规划面积不少于1500亩的“飞地”(其中一期启动区块面积不少于50亩)。双方共同向上争取“产业飞地”国土空间指标、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及其他省级政策。绍兴滨海新区负责提供项目用地,开化县负责提供用地相关指标。
三是树“合作共赢”典范。“产业飞地”采取股份合作形式,由双方国有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产业飞地”开发公司,绍兴滨海新区出资比例不低于30%。入驻项目享受绍兴滨海新区统一的产业、人才等政策。“产业飞地”各项经济社会指标由绍兴滨海新区按现行统计制度统计、核算和发布;税收分成向开化县适当倾斜,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等经济发展指标向绍兴滨海新区倾斜。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