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25项举措确保5年内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摘要:郭善瑞表示,下一步,辽宁将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省、市、县“十四五”规划,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确保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汇聚起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汪险峰报道 在日前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辽宁设立5年过渡期,细化出台了25项具体措施,切实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度。
据辽宁省扶贫办副主任郭善瑞介绍,2020年底辽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8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全部销号,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如期打赢了辽宁省脱贫攻坚战。
近期,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了解,《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辽宁将设立5年过渡期,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实施方案》的基本措施涵盖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四大方面并细化出台了25项具体举措。
郭善瑞表示,下一步,辽宁将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省、市、县“十四五”规划,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确保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汇聚起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