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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出台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

2025-01-20 12:26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袁小峰报道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负责人人选审核把关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委社会工作部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核办法》)。这是黑龙江省首个由市(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制定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主要从负责人人选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日常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审核办法》明确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核主体责任,对于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初审,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负责审核批准;对于未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审核,报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备案。同时,规定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在申请成立登记、换届和负责人届中调整时,应在履行民主选举、聘任等程序30日前,报请相关单位启动审核工作。

《审核办法》明确拟担任负责人人选须满足的7项基本条件,列明8项禁止性条件以及需要任职回避的5类情形,建立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等多方联动审核工作机制,从源头上确保负责人人选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群众认可。

《审核办法》规定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会同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和监督,对于政治不合格的负责人向行业协会商会提出罢免建议。延伸日常监督触角,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参加或列席有关活动和会议、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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