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消防救援大队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称号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汪险峰报道 9月20日,鞍山市当选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授牌仪式在千山区科技文化中心隆重举办,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荣获“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有力载体,以构建和谐文明社会为坚定出发点,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显著非凡。该大队党委始终注重自身建设,争创一流班子,锻造过硬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全面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自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关事宜。
他们在“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思想指导下,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无论何时,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都始终冲在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的最前沿,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近年来,该大队火警出动801起,成功处置了“12.15哈达碑李大堡村山岳救援”“2.27岫岩县石灰窑镇新开岭西侧交通事故”“3.2岫岩县龙潭镇蜜蜂村村委会西侧蜜蜂缫丝厂火灾”和“5.8岫岩县兴隆街道办事处龙达床垫厂火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保护财产价值达4711万元。
在出色地做好灭火救援工作的同时,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开展一系列爱民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消防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为当地群众送去温暖与关怀。他们多次走进当地敬老院、学校,开展“关爱老人、关爱儿童”活动,与辖区单位、社区联合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培养众多消防安全“明白人”。大队先后荣获鞍山市颁发的“文明单位”和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消防救援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鞍山消防救援支队党委的带领下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主动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建设要求,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消防工作“双促进、双提升”,以实际行动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努力在新的奋斗征程上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争取更大荣光。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