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摘要:要用积极全面的思维看待老龄化社会和老年人,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将老年友好理念融入政策制定、设计生产、生活服务等各个环节,推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行动,提高全体公民老年期生活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国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提出,到2035年老年友好型社会总体建成。要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大趋势和老龄化规律,抓住重要窗口期,强化统筹,多措并举,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
老年友好型社会是年龄平等、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老年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就老年人问题谈老年人问题,尚未突破老龄问题只与老年人相关的传统观念,缺乏关口前移意识。要在全生命周期和代际公平理念下,更好统筹各方面政策,使老年人和其他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老年友好型社会是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转化为制度政策的社会。对待老年人的态度,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老年人不是负担和包袱,而是宝贵的社会财富。要用积极全面的思维看待老龄化社会和老年人,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将老年友好理念融入政策制定、设计生产、生活服务等各个环节,推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行动,提高全体公民老年期生活质量。
老年友好型社会是让老年人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充分实现其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社会。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不是仅仅解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满足老年人物质需求,将老年人看作被关怀、被照顾的对象,把老年人“养”起来,而是要重视调动老年群体的创造性,充分发挥老年群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要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让老年人不受歧视、平等而充分地参与社会。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营造老年友好环境。居住环境要适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让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安全方便。在加大力度推动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加快既有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以及超市、商场、银行、医院、公园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老少同住社区,建设老年友好型居住环境。社会环境要敬老。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结合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评选,选树表彰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把养老孝老敬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老年优待工作。数字环境要助老。建设包容型数字社会,利用数字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定制化、便捷化的产品和服务,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建立数字技术帮扶体系,帮助老年人更好融入数字时代,加快推进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上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法律环境要护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
二是重视发挥老年群体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需求,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老年人资历深、阅历广、经验多,不少老年人还有技术、业务专长。要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不仅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也要推动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全面拓展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渠道、方式,建设一个能够让老年人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充分实现自身价值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建立制度、搭建平台,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情况下从事多种形式的活动。探索建立老年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推广“积分超市”“志愿+信用”等模式,形成互助养老模式。扩大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鼓励文化娱乐产业提供适应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咨询、情感疏导、应急干预等服务。
三是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要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注重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发挥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自我养老的作用,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供多元化、多层次、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提供基本公益性产品和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高成运)
责任编辑:蔡若愚
(原标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