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信用+调解”为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打开新思路
摘要:通过推行“信用+调解”新模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商丘市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促进基层有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发展网讯 刘伟奇 记者范纪安报道 近年来,河南省商丘市信用办积极探索“信用+”场景应用建设,将信用植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先成立了虞城县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信用+调解”新模式,靠信用惩戒倒逼当事人履约践诺,柔性化解企业及个人之间的纠纷,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基层有效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
“信用+调解”促进基层有效治理
信调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信用植入纠纷调解,坚持信用调解优先,能够帮助当事人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化解矛盾纠纷,不仅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有效地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这是一份神圣的工作,我不仅要把这项工作做好,还要广泛推广。”据了解,该委员会在矛盾调解工作中,始终践行“信用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全国信用大数据平台为支撑,以第三方征信公示平台为抓手,充分发挥信用警示、联合惩戒的作用,致力于化解企业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事、合同、民间借贷等经济纠纷,在助力地方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信用+调解”提升矛盾化解信服力
走进虞城县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可以看到一幅闭环工作流程图,这一完整的流程图被归纳为“六步法”:一是了解案情。对符合调解条件且证据确凿的,告知当事人有申请人民调解的权利;二是提交调解材料。当事人向信调委提交了《调解申请书》和《证据诚信承诺书》;三是实施信用调解。信调委登记受理、调查核实、主持调解;四是信用调解结果。调解成功案件,信调委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告知当事人履行调解内容;未达成调解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告知当事人及时走法律程序;五是案件移交。需司法确认的提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六是失信惩戒。依托全国绿盾征信平台,网上公示失信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信用+调解”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
“非常感谢调委会帮我追回货款,这下心里踏实了!”冯某激动地说道。2024年5月6日,冯某因粟某欠其6.2万元货款,一直催要无果,向商丘市虞城县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了信用调解申请。该委负责人苗红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信用调解员开展工作。工作人员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从情、理、法多角度开展工作,向其讲明失信给自己和家庭成员带来的不利因素。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信用调解员的见证下履行还款手续,一起“拉扯”近一年的货款纠纷案就此化解,这种信用调解的方式,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实现双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我们还了解到,该委自成立以来,先后立案598起,其中成功收回560起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六千余万元。
通过推行“信用+调解”新模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商丘市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促进基层有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