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7省市典型案例
摘要: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中国发展网讯 17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了7省市的典型案例。
7个督察组正在对上海、湖南、湖北等7省市开展督察。督察组通报的案例涉及多个长江流域重点湖泊。督察发现,江西省鄱阳湖非法矮围整治流于形式,存在大量人为筑圩拦汊的矮围,影响湖区水质,阻断河湖水系连通。同时,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落实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不力。2012年以来,洪湖水质持续恶化,2021年至今一直为Ⅴ类。水生植被覆盖度低,沉水植物几乎消亡,野生红莲面积大幅度减少,底栖动物多样性降低。督察指出当地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养殖污染严重、生态保护修复还不到位等问题。
督察组在湖南发现,环洞庭湖的益阳、常德、岳阳等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洞庭湖湿地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已经完成欧美黑杨清退的区域,违反有关要求,复种了大量林木。一些地方非法采砂破坏湿地。
督察组通报了一些省市的毁林问题。督察发现,上海市林地保护工作存在短板漏洞,非法毁林问题突出,林地占补平衡不严不实,森林资源统计数据失真。浙江省温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不力,一些开发建设项目违规占用红树林地。云南一些市州天然林毁坏屡禁不止,公益林管理漏洞频出,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森林保护不到位。
督察组还发现,重庆市云阳县、奉节县对长江岸线保护不力,部分港口码头违规建设,破坏岸线自然生态。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任编辑:陈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