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嘉鱼: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月18日,嘉鱼县委书记王永,县委副书记、县长胡金云到县人民法院调研营商环境工作,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转变理念,创新方法,补齐短板弱项,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县领导王卿、王玉坤、易一鹏参加调研。
在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王永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肩负着重要职责。嘉鱼县人民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补齐短板弱项,努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王永要求,要转变理念强担当。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推动职能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认真落实湖北高院发布的“十条措施”,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要创新方法强服务。对标对表湖北高院“十条措施”,进一步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诉前调解机制、持续开展送法服务活动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让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要刚柔并济强活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妥善审理涉企民商事案件,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市场主体,发挥执行保障作用,让企业在安全、有序、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活力迸发。要淬炼队伍强素质。加强党的领导,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强业务学习,切实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作风转变,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为争创一流法院提供重要保障。
胡金云要求,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的本职工作来抓,坚决克服应付思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做好涉企案件的审判、执行、调解等工作。要紧盯短板弱项,明晰监管责任,强化考核执行,聚焦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要坚持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新业绩、新进步展示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廖亮 孔德威 熊熙)
责任编辑:刘维